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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1 毫秒
1.
农地制度是中国千百年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支撑,而农地产权制度则是农地制度之核心.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安排、运行与变迁,无疑深深影响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化的推进.本文基于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与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RDI)于2011年6-8月份进行的中国17省农村土地权利情况调查数据,从制度分析的视角出发,详细考察我国农地确权、农地流转、农地征收等具体情况,并在诺斯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当前产权结构和产权运行的政策建议,以期通过农地产权的优化推动农村发展进程中“帕累托改进”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美国和日本在农地流转市场建设中的做法存在很大差异,美国以明晰的土地产权界定促成土地市场的自由化,日本政府在土地市场交易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和两个国家的土地资源禀赋和制度安排有关,但两个国家同样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效.因此,应当借鉴美国和日本农地市场建设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3.
要判断中国农地制度改革方向,必须厘清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理论逻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可被理解为组成农地权利束的各项权能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化组合:经过土地改革后农民拥有了完整的农地权利束;农业集体化造成了农民的农地产权不完整;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将完整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再次让渡给了农民;“三权分置”改革仍是以农民拥有完整的农地权利束为指向的。中国农地产权权能分化组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实践证明,国家或集体每次将某项权能赋予农民时,农业生产活力就会得到释放;每一次收回某项权能时,农业生产活力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理论逻辑可被提炼为: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农民的农地产权向权利束完整状态转变。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农村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表现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土地使用权不稳定、不完整,农户土地收益权残缺,农民和农民集体没有事实上的土地处分权.要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产权,就必须进行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放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安排,把土地的所有权完整地交还给农民.实现农民对土地的私有制,明晰土地产权,有利于形成农民对土地的稳定预期,有利于土地的流转,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产权问题是民办教育制度建设应关注的重点.本文在对构成产权的所有权、收益权、退出机制三个要素进行分析后认为:民办教育制度安排的关键就是明晰产权激励政策;承认民办学校是"公众产业",其存续过程的收益权与剩余财产分配权应属于出资举办者;要建立积极有效的产权激励机制,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问题是“三农”核心问题。迄今为止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在不断扩大、强化和稳定农民的土地产权。这一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改革仍不彻底。农村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及内在矛盾导致农村广泛而持久的土地之争,必须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从“两权分离”到“五权合一”。在农地制度改革的同时必须进行社保、财税、行政及乡村社会组织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7.
农地制度创新是我国加入WTO条件下遏制农产品成本上升以及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到目前为止,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依然存在很多缺陷,包括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产权残缺,农户土地承包权不稳定,农民承包地自由流转困难。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积极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包括明晰和稳定集体土地产权,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民承包地高效流转。  相似文献   

8.
农地制度的创新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解放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的变革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创新在各地产生了多种具体形式,每种形式各有其优势与不足;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主要思路是从法律上界定农地产权,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依法严格保护农民的土地产权。  相似文献   

9.
产权,对我们来说,已不再是什么新概念了,可是如何对国有企业的产权作了正确合理的界定,却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随着股份合作制的不断推行,这种把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结合在一起的企业制度,其产权问题日益突显了出来.股份合作制产权如何界定,不仅关系着企业的产权结构、出资者和出劳者的产权份额及其权益的确定,而且关系着这种企业制度的效率.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为此,本文试对这个问题作出分析.一、产权安排:企业制度效率的决定性因素产权,一般认为,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使用的权利.它包括权力和权益两个层面,作为权力,指产权主体对资产的占有、支配和使用;作为权益,指产权主体对资产收益的享有和处置.被视为一种或一组权利的产权,实际上就规定了产权主体如何受损或受益,由此也就决定了经济主体的行为.国有小企股份合作制把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藕合在一起,旨在营造一种新的企业制度,以医治长期以来传统体制由于产权不清而导致的企业低效率运转的痼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股份合作制中,劳动者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应当能调动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营运效率,可是这仅仅是从理论分析  相似文献   

10.
组织新制度主义者视制度为包含规则、规范和文化—认知等基本要素在内的有机整体.这种观点提示我们:大学学术权力的制度安排除应重视表层的制度规则外,还须注意其运行规范及相关文化—认知等深层次制度要素.学术权力的运行规范包括学术权力及其主体的主体性原则、权力行使的学术标准原则、权力主体间的平等性原则、权责对等原则和伦理原则;相关的文化—认知基础则在于对“大学何谓”、“学术何谓”、“学者何为”等基本问题的理解.从根本上讲,大学学术权力制度安排的确立须建基于大学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11.
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实践中有必要性,在学理上有可行性,虽然可能导致诸如土地兼并、农民失地等问题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与国家粮食安全,但是恰当的制度设计可以对这些潜在风险进行较好的防范与化解,而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改革方向最终是否会导向私有化,才是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之所以存在诸多争议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2.
在辨析清代徽州单篇土地卖契地权类型的方法——地权概念名实分析法的基础上,揭示清代徽州土地卖契地权概念表述的两种形式:显性形式与隐性形式。通过全面阐述清代徽州六个县土地卖契所转移的大买权、小买权与大小买权,根据徽州"全业"视角,概括学界已有共识,从而对三种地权作出科学界定,指出大小买权是全业的土地产业权,大买权与小买权都是非全业的土地产业权。  相似文献   

13.
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我国房地产登记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房地产一直实行房产、地产分别登记的制度,该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两证合一制度是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4.
现行土地产权制度:问题与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错位 ,产权界定不清 ,土地流转机制缺乏规范 ,权能结构不合理。土地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变革 :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 ;建立规范合理的产权结构和土地流转机制 ;深化农村赋税制度改革 ,明确租税费等  相似文献   

15.
民族地区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是按照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的原则规制的。必须强化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权利登记的法律效力,明确城乡统一的土地登记机关,规范农村土地产权登记的具体内容,建立农村土地产权数据登记的数据管理信息系统。  相似文献   

16.
现行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权主体失真、产权权能缺失,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因此,土地制度改革必须以产权改革为取向,依法明确产权主体,健全产权权能。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地制度演变的绩效评析及其启示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建国50多年来我国农地制度演变给予我们的启示是:个人化程度高,产权明晰的土地制度是有效率的。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并使其资本化,物权化,法律化,突出产权结构中土地承包权的核心地位,已成为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18.
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而土地问题的关键则是产权问题。当前由于存在分散的普通农民谈判能力较弱、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因而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损害农民根本利益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农民缺乏对土地的有效产权。针对我国当前农地产权存在的问题,提出“虚拟所有权”及其系统构建,旨在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9.
我国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小产权房主要分布在县(区)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因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而不能获得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只能得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故称之为“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现阶段,小产权房有违土地管理等法律规定,属于“违规建筑”,同时也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若任其肆意发展,势必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银行的授信限制理所应当地成为了必然。  相似文献   

20.
同时采用三种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严重削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影响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从彰显公示与公信原则,维护交易安全角度出发,确立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要件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统一的物权登记机关,完善物权错误登记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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