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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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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私密性是国际仲裁的比较性特征,这也内化在国际体育仲裁的多层次制度安排之中。但与国际商事仲裁不同,国际体育仲裁在多个方面表现出强烈的透明化趋势:仲裁第三人制度和合并仲裁,专家证人的介入,当事人反向约定,仲裁裁决之公布,以及观察员附条件的介入。究其因由,在于体育仲裁的时效性、求实性,主题的非私密性,裁决的公益性,以及体育法制统一化与体育法治化等综合原因。  相似文献   

2.
CAS是当今世界上解决国际体育纠纷最权威的仲裁机构,它通过设立普通仲裁庭、上诉仲裁庭和临时仲裁庭来解决产生于体育领域的争 议。目前,上诉仲裁程序已经成为近年来使用最广泛的程序。运用文献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介绍了苏亚雷斯纪律纠纷处罚案的起源及纠纷解 决过程,分析、评介了CAS对苏亚雷斯纪律处罚上诉纠纷仲裁案涉及的3个争议焦点问题,即作为案外第三人的俱乐部是否享有上诉主体资格、对球 员处罚是否存在规则适用的错误,以及该纪律处罚是否符合错罚相当原则。研究发现,CAS确定了作为案外第三人的巴塞罗那俱乐部的上诉主体 资格,这一仲裁实践完善了FIFA纪律处罚案件中上诉人的主体范围,维护了当事人上诉的平等权;厘清了FIFA纪律准则第48条与第57条之间的相 互关系,确认FIFA纪律准则第48条相对于第57条而言构成特别法,而第57条则属于一般法,通过这一仲裁实践,CAS纠正了体育组织内部裁决的 规则适用错误,促进体育组织规则得以完善;通过确认FIFA纪律处罚措施的有效性,表明CAS在作出裁决时充分尊重体育组织的自治权,但仍需继 续发挥监督、制约职能,并及时提出建议以完善体育组织的规章,从而促进仲裁裁决的客观、公正,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3.
体育仲裁受案范围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指体育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范围。与普通仲裁相比,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其特殊性。我国正在制定体育仲裁条例,而确定其受案范围则是仲裁条例中的首要问题。笔者从介绍国外及国际体育仲裁中关于仲裁范围的规定入手,提出我国体育仲裁的范围应当满足3个条件,即争议必须是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争议、该争议必须具有可仲裁性及必须有仲裁协议或属于强制仲裁的范围。根据以上条件,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注册、流动、转会等身份争议、参赛资格争议、纪律处罚争议及合同争议,而裁判员的临场裁判争议及体育行政争议则应排除在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4.
CAS奥运会体育仲裁的程序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熙 《体育学刊》2011,18(1):46-52
以CAS奥运会体育仲裁区别于一般仲裁为逻辑起点,论证了CAS奥运会体育仲裁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及CAS奥运会体育仲裁遵循程序正义的必要性。研究认为CAS奥运会体育仲裁在推进国际体育法发展的同时,其司法化特征日益明显;CAS奥运会体育仲裁与司法诉讼的趋同将使程序正义原则要在CAS奥运会体育仲裁中得以遵从,这将是CAS奥运会体育仲裁公正裁决的重要保障。CAS奥运会体育仲裁程序正义保障的基本要求主要包含了仲裁的中立性、仲裁的及时性、听取当事双方的辩论和证据、形式正义、提供裁决理由等几方面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美国体育仲裁制度的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司法审查程序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旨为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借鉴和启示。1.美国体育仲裁制度研究(1)美国体育仲裁的分类在美国解决体育纠纷的仲裁制度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独立的普通仲裁制度,美国仲裁协会(Amer  相似文献   

6.
意思自治原则是体育仲裁制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在整个体育仲裁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是体育仲裁制度赖于存在的基石。它不仅反映了体育仲裁制度的基本特点,也是体育仲裁制度区别于体育纠纷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运用仲裁法、国际体育仲裁法的基本原理与相关原理,对构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充分发挥体育仲裁的定纷止争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元欣  王健 《体育学刊》2007,14(1):122-125
在考察体育仲裁院司法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认为在现行《仲裁法》框架下,体育仲裁的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3种形式。在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仲裁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双重监督、双重审查和双重标准以及仲裁裁决被错误地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救济途径等问题,提出在体育仲裁委员会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在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上仅规定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对于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以程序审查为限,除非涉及“公共利益”;统一国内与涉外体育仲裁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在《体育仲裁条例》立法中赋予体育仲裁机构异议权等构建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体育仲裁是解决体育纠纷的重要方式。《体育法》新修订后,明确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借鉴参考国外仲裁机构设立和管辖范围,不断完善优化我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庭等组织的构造。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我国体育仲裁管辖范围,建议采取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2种方式予以明确,从而有效地发挥我国体育仲裁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国外体育仲裁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国际体育仲裁院及欧美日等体育强国的体育仲裁制度研究,探讨我国制定体育仲裁条例,建立适合我国自己的体育仲裁机构,明确体育主管部门的裁决、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法院管辖之间的关系.认为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国体育走向国际化、职业化、商业化,减少体育纠纷,稳定体育的秩序,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论中国特色体育仲裁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仲裁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和国际仲裁的基本原则与相关理论,从体育仲裁的概念、性质、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置,体育仲裁的常用程序以及人民法院对体育仲裁的支持与监督等几个方面,分析构建中国特色的体育仲裁制度的可行性及作用,为构建中国特色的体育仲裁制度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1.
宋彬龄 《体育科学》2012,32(7):71-77,90
当样本检测呈阳性后,运动员要证明自己无过错必须证明禁用物质是如何进入体内的以及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谨慎义务。对象认识的错误、第三人过错、丧失行为能力、食用受污染的公共食品等都可成为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理由。运动员可以因为对医生合理的信赖、尽了善意的努力、年青和缺乏经验、诚实、情况紧急等原因证明自己无重大过错。国际体育仲裁院对过错程度认定的判例有利于增强反兴奋剂斗争的效果,但其过于谨慎的做法容易引发不公平裁判且导致判例的指引作用减弱。建议国际体育仲裁院将"成本效益"标准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缩小可供选择的营养品范围,继续扩充WADC的细则,明示运动员的行为标准。  相似文献   

12.
竞技体育仲裁发展演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竞技体育仲裁萌芽的历史基础是原始仲裁的民间纠纷裁决和原始竞技活动的首领选拔,二者都具有定分止争的社会评判功能。近现代竞技体育的仲裁演变大致经历了竞技体育技术仲裁、职业体育民商事仲裁、体育产业商事仲裁和独立国际体育仲裁4个时期。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建设起步相对较晚,未来发展面临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13.
江涛 《体育科研》2013,34(2):17-19-27
日本处理体育纠纷的方式主要通过仲裁和调停方式解决,为此还专门设立了具有独立地位的体育仲裁机构,并由体育仲裁机构制定了详细的体育仲裁规则和调停规则.由于我国至今尚未设立体育仲裁机构,更没有制定具体的仲裁和调解规则,致使体育仲裁制度无法真正确立,因此我国有必要学习和借鉴日本的经验,确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和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4.
体育纠纷与体育仲裁立法的若干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李超  范铭超 《体育科研》2010,31(5):27-30
体育仲裁是体育法律法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已经被证明是解决体育纠纷有效地手段。然而我国引入体育仲裁,尚存在仲裁范围的不确定性和立法权限方面的障碍。从体育纠纷的特性及可仲裁范围入手,对关于体育仲裁立法进行了思考,指出我国要实现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跨越发展,必须继续完善现有体育法律体系,制定《体育仲裁法》并将其引入体育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15.
国际体育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统一在仲裁的基本理念和制度的框架之下,它们之间存在着共性,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国际体育仲裁院已经成为致力于解决国际体育争议的核心主体,该仲裁机制在仲裁协议的达成、仲裁的基本程序、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仲裁裁决的撤销以及承认执行方面都显现出极具体育特性的变化。  相似文献   

16.
CAS的竞技体育仲裁机制是其核心竞争力,包含仲裁诉答、仲裁推动、审前筹划、仲裁庭审和仲裁裁决5个子程序,并根据竞技体育的独特性进行因应调整。建设独立的中国竞技体育仲裁机制的有效路径之一即是实现CAS的中国化而成CCAS。CAS程序构造上的两阶化的诉答程序、强势的仲裁庭、科学的案件管理以及高效的仲裁节奏等内容是CCAS资鉴参照的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17.
徐梅煌 《体育学刊》2011,18(3):64-67
通过国际体育临时仲裁与我国体育临时仲裁的性质、程序、法律适用等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体育临时仲裁不能解决我国现行体育纠纷。提出建议:尽快建立起中国体育仲裁机构,出台《体育仲裁条例》对其进行规范;建立体育仲裁员选聘制度;选聘合格优秀的仲裁员;在构建体育仲裁程序时,设置一般程序、快速程序和调解程序等多种灵活方式。  相似文献   

18.
岳明 《体育科研》2010,31(5):14-17
通过对国际体育仲裁基本涵义的概述,分析了上海设立国际体育仲裁院分部的必要性,并从国际体育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差异角度对国际体育仲裁院设立上海分部的法律障碍进行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我国建立民间性体育仲裁的制度困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体育仲裁是我国<体育法>等体育法规确定的解决体育纠纷的基本方式,民间性是体育仲裁的基本属性.作为仲裁制度和体育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从这两个制度获得理论和技术支撑,这两个制度本身的缺陷与失调会成为建它体育仲裁制度的障碍.民商事仲裁与行政仲裁的划分及不同立法模式,仲裁法实施中的行政化倾向以及现行行政主导型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均为民间性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设置了诸多障碍.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这些基础制度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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