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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叶小兰 《体育与科学》2012,33(3):26-29,60
体育是促进国民健康的重要途径,体育公共服务对于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健康权偏重于人权的积极属性,需要国家履行相应的义务。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是国家履行健康权保障义务的重要内容,体育公共服务对健康权有四个方面的具体作用,分别是尊重、保护、实现和促进。我国已经在努力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但还存在不足,需要改进法律制度,提高国家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投入。  相似文献   

2.
<正>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体育教师享有服装补贴的权利,这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而给予体育教师的一项福利政策。因此,当体育教师在享受这个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尽义务,这个义务就是让体育服装更好地服务体育课堂教  相似文献   

3.
小康社会保障农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权利及相关立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权利,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对农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现状、农民的体育权利及应享有基本体育权利的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保障农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权利任重道远,建议在即将制定的《全民健身条例》中,加强农村体育工作方面的内容,切实保障农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宋亨国 《体育学刊》2011,18(6):27-31
在义务、法律义务概念再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体育义务是指体育法律规定的对体育法律关系主体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的约束,其本质不仅体现体育法的核心价值——"公平"要求意义上的"应当",而且体现法律要求意义上的"应当";其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体育义务主体、"应当"的体育行为。同时认为,对不同体育主体体育义务进行规定的体育法律包括体育国际法、体育国家法、体育固有法、体育行业协会以及体育权威机构颁布的体育法规。其中,体育固有法对体育行为具有直接的约束力,而体育国家法是保证实现体育义务的最后保障。  相似文献   

5.
立法的完善,只是保障西北少数民族妇女享有基本体育服务权利的基础,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只有通过实施才能实现其目的和宗旨,否则无异于一纸空文。所以,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和保障立法的实施,是西北少数民族妇女享有获得基本体育服务权利的必须条件。  相似文献   

6.
从提倡到保障:新中国体育权利立法的发展与期待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的基本内容是保障人的权利.新中国建立以来,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提倡国民体育的条款,到2009年<全民健身条例>对保障公民健身权利的明确,呈现出我国公民的体育权利在国家法治进程中不断进步的历史足迹.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民众健康不断创立法治保障的基础上,随着改革开放和人权事业及其立法的发展,公民的体育权利逐渐成为我国公民权利体系的重要内容,最终以明确的法律语言宣示了公民的体育权利,将公民体育权利的法治保障发展到新的境界.而迈向体育强国,则需要进一步依法实现广大公民对体育权利更加充分普遍而真实的享有.  相似文献   

7.
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对社会弱势群体体育权利实现中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弱势群体体育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弱势群体体育权利实现中存在着社会体育组织职能缺失、观念意识、法律和管理等层面的诸多障碍。同时提出通过对社会体育组织职能的再定位、转变错误意识,赋予弱势阶层体育权利、增强法律和管理保障等方面的实现路径,以期为社会弱势群体体育权利的有效实现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8.
在对我国学校体育法律制度发展历史的梳理和对现行学校体育法律制度概述的基础上,从现有学校体育法制的时效性、学生体育权力、体育教师的权力保障、学校及学校体育主管部门的权益保障和义务等角度,分析了当前学校体育法律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体育与科学》2014,(5):109-113
本文运用质性研究的范式,通过对B市L社区女性居民体育参与的调查分析,讨论城市女性居民对体育权利的认知。结果表明:从整体上来看城市女性对于体育权利的认知是模糊的;不同年龄、阶层的女性对体育权利的认知存在差异,在体育权利的实现上已退休的女性居民要明显好于正处于工作期的女性居民;女性居民对体育权利认知的背后蕴含着性别角色和社会文化期许;研究进一步认为城市女性居民体育权利认知是传统社会观念笼罩下的理想世界,原因在于:法律上对体育权利界定的模糊导致公民体育权利的整体认知不明晰,在权利享有上存在性别差异;法律、制度和观念是制约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障碍;"有钱有闲"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基础。将体育权利提高到和生命权、健康权等同的位置,积极制定完善相关法律保护公民的体育权利,大力提高国家体育公共服务的能力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0.
《体育与科学》2019,(6):77-84
采用文献资料法等对《体育法》进行法理分析发现,《体育法》在"学校体育"部分的立法存在学校体育与其他章节在功能与内容上没有呼应关系、权利与义务配置不平衡、义务性规则的效力性不强等法理问题。从法哲学看,这些法理问题归源于《体育法》在"学校体育"立法上没有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没能对立法内容进行合理配置,影响了它们之间的功能发挥;二是没有坚持以权利为导向进行立法,以致使学校体育的立法偏向了义务本位,使《体育法》之"学校体育"章节的立法内容与学校体育的时代发展越来越不相协调。因此,应以权利保障为本位对《体育法》"学校体育"进行修改。这需要从结构上按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进行章节调整,在总则的第1条加入"体育权利"内容以提升体育权利在《体育法》的统领地位,在学校体育部分增设体育权利条款以实现各要素的合理配置,为义务条款增设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监管职责来强化其规范力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1.
试论我国学生体育权利制度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有的学生体育权利的制度中,宣言性、原则性、概括性的条款内容占很大的比例,我们只能从其法律原则和精神理念上理解,而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许多有关学生体育权利的法律、法规中,对侵犯了学生体育权利的法律责任不具体、不明确.保障学生体育权利的实现,要加强学校体育立法工作,加强对学校体育法制的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全社会对学生体育权利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根据协同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遵循动态性、务本性和创新性等原则,设计京津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协同发展联动机制,据此进行案例设计与分析,旨在促进京津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协同、可持续发展。研究表明:①京津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协同发展联动机制行为人包括京津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协同发展委员会、京津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协同发展小组和京津冀区域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司其职,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②其功能包括激励、制约和保障功能,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约;③其形式与载体包括涉及激励标准和经费奖励的激励政策措施,涉及制度、程序和权利等的制约政策措施,涉及经费、师资和场馆的保障政策措施;④依据联动机制设计京津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系列赛事和夏令营活动是促进协同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相似文献   

13.
《体育法》修改的核心是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体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宪法关于公民文化权利之范畴。鉴于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体育法》的修改应以保障 公民体育权利为核心,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体育运动和进行与体育相关活动的权利”,并进而统一保障主体,明确政府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责任,改 《体育法》重体育事业发展的保障而轻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保障的弊端,补充对体育的个人利益保障条款,通过经费、资金保障,场所、设施保障, 人员、技术、信息、安全及其权利救济等方面的保障,并设立“国家体育文化日”,以实现公民的体育权利。  相似文献   

1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联赛采取商业化运作模式,各职业联赛的不同参与者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义务的履行以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民事责任为保障.体育裁判员执哨,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体育裁判员执"黑哨",既是对权利的侵害也是对义务的不正确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依法治国强调集体权威为特征的义务本位社会向以强调公民自决为特征的权利本位社会转化,公民的权利意识高涨,各种维权诉讼日益增多,体育职业化不断发展。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作为职业体育资方主体的俱乐部与劳方教练员之间的劳资关系呈现复杂化、易变性特点。如何保障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教练员权利,事关整个体育职业化的健康发展与项目竞技水平的提高。在项目协会无仲裁权,相关法律法规急需健全完善情况下:应通过教练员所属体育主管部门、项目协会对俱乐部进行监管;通过建立教练员工会转变教练员弱势群体地位;通过规范治理职业体育市场、加强法律援助、明细劳动合同保障教练员权利;从社会心理上关心教练员成长,缓解教练员职业压力,依法促进教练员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  相似文献   

16.
入籍运动员平等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并平等承担相应义务,但基于入籍运动员在身份、职业、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对其入籍到退役全阶段权利义务进行特别规定。在入籍阶段,其面临入籍条件与参赛资格的双重制约,需要满足入籍国国籍法及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章制度;在职业发展阶段,其也面临公平竞争与人格利益方面的权利保障与义务履行问题;在退役阶段,其劳动者法律地位与社会保障也需特别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7.
入籍运动员平等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并平等承担相应义务,但基于入籍运动员在身份、职业、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对其入籍到退役全阶段权利义务进行特别规定。在入籍阶段,其面临入籍条件与参赛资格的双重制约,需要满足入籍国国籍法及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章制度;在职业发展阶段,其也面临公平竞争与人格利益方面的权利保障与义务履行问题;在退役阶段,其劳动者法律地位与社会保障也需特别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8.
保护公民体育权利:全民健身计划的法制透视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全民健身计划反映了我国公民体育权利保护的重大进展,是进一步实现体育工作的宪法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行动纲领。它蕴涵着广大公民多方面体育权利受到国家权力和社会条件保障的法制要求,具有深刻的法制意义。  相似文献   

19.
体育权利本质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参加体育运动是人们健康体质、修养身心的最佳方式,同时,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一项具体权利。今年正值我国《体育法》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行十周年,对体育权利的涵义及性质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国体育法理论的完善,而且更有利于在实践中保障国民体育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体育是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是体育的标志性特征。公平竞赛是体育的基本法则,公平竞争权是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团体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同时又是要履行的最基本义务。就体育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予以研究与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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