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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传统法学教育中一味强调理论的讲授,忽视了对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很好地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中的缺陷。在简述模拟法庭教学意义及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构建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具体方法,以期最大限度实现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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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要求高校不断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重视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就业现状,坚持理实并举的原则来切实加强法学的实践性和可操控性。本文针对这一教学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对其指导下的模拟法庭教学、诊所式法律教学等进行了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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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的错位以及与社会职业要求的脱节的现状凸显了对法学教育的地位与意义再思考必要性。笔者拟从法学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双重品格出发,详细阐述当前法学本科教育目标与定位应以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相结合。针对当前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各种表现的现状分析,进一步提出构建以"模拟法庭"为中心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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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是法学教育中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它实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结,既检验了课堂教学效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证明,模拟法庭教学法能效地弥补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弊端,这种实战运用型教学模式有利于促使学生产生自主学习的动力,培养创新性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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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高职院校都相继不同程度地在网络上建立了各专业实践课程操作平台。但是在法学教育方面,利用网络进行课程实践受各种因素影响,存在着不足。本文主要针对当前高职院校法学实践课开展情况的现状,阐述利用网络构建模拟法庭的设计方案和实现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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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更好的理解知识,学以致用,这是现代高等教学的基本原则.素质教育的提出,使刑事诉讼法教学的实用性更加突出,模拟法庭也成为连接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重要平台.应当通过完善模拟法庭的组织、实施等途径,来真正发挥实践课对理论教学的延伸和补充作用,强化学生的思维训练和直观感受,弥补传统法学教育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技能培养不足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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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结合自身在《模拟电子技术》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体会,就如何提高教学质量,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与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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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既谙悉一定法学理论知识又具有能独立解决实际案件的实用型法律人才。"灌输式"的课堂教学,远远不能满足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多的需要对鲜活个案的分析与评判。植入医学上的临床诊断方法,在法学教学中开设法律诊所,建立"案件病历",对"症"下药,能取得双赢教学效果。本文通过对"课堂教学法"与"诊所教学法"的比较,阐述后者所具有的先进性,并就如何设计操作程序与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提出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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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既谙悉一定法学理论知识又具有能独立解决实际案件的实用型法律人才。"灌输式"的课堂教学,远远不能满足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多的需要对鲜活个案的分析与评判。植入医学上的临床诊断方法,在法学教学中开设法律诊所,建立"案件病历",对"症"下药,能取得双赢教学效果。本文通过对"课堂教学法"与"诊所教学法"的比较,阐述后者所具有的先进性,并就如何设计操作程序与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提出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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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石油企业的普法工作中,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法律制度、民主与法制等方面的内容涉及较多,内容也比较全面,可员工受到的只是一般性的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只是增长了法律意识和知识,对深层次的法理运用能力相对不足,对如何在工作、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能力相对较差。为此,我们必须加大案例分析研究的力度,切实提高员工懂法用法的综合能力。以案说法,就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和法庭模拟,既可以使员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能让员工明白懂法、守法和用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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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中常常只注重理论教育,为切实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实践环节。而武汉市开展的"新青年下乡"活动正好为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实践教育提供了优良平台。本文以"新青年下乡"活动为例,介绍了如何通过实践化教学提升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方案。并探讨了如何让"新青年下乡"活动在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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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性部门法,相对于其他部门法具有内容琐碎复杂、实践性强的突出特点,而模拟法庭这种实训形式则可以很好的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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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女 《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7):42-43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有些律师或当事人不服法官判决,在法庭上对法官粗暴无礼、辱骂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扰乱法庭秩序现象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但对这些行为如何定罪处罚,我国现行刑法却是"空白",而在国外,为了维护法庭的尊严,这些扰乱法庭的行为已构成"藐视法庭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