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肖像权作为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份,应当受到人身权法律制度的严格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是我国目前解决侵犯公民肖像权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认定侵害公民肖像权行为的根据。但是,由于该条规定较为原则且失之狭隘, 相似文献
2.
可拍照手机的问世,给人们带来了喜悦和忧愁。喜悦的是它能为人们提供便捷愉悦的通讯服务,而忧愁的是人们担心有人可用它来肆意侵害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而难以寻求法律保护。近年来发生的个案也证明了人们的担心决非杞人忧天。本文拟从分析利用可拍照手机侵害肖像权的特点入手,就肖像权的法律保护提出尝试性对策,以求公民的肖像权得到法律的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克服可拍照手机的消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吴巨洪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30(5):75-77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发达,肖像权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民法对其规定的内容却过于简单,以至于实践中对肖像权的保护遇到许多理论和司法困境。 相似文献
4.
宋才发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8,13(4):65-68
肖像是公民通过一定物质载体的客观再现。肖像权是公民对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人路权,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及形象有社会评价,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身权、绝对权。肖像权保护的主要是指视觉形象的造型艺术。凡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擅自占有他人肖像,以及侮辱他人肖像等,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分害消像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赔偿和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5.
宋才发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8,(4)
肖像是公民通过一定物质载体的客观再现。肖像权是公民对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机,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及形象的社会评价,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身权、绝对权。肖像权保护的主要是指视觉形象的造型艺术。凡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擅自占有他人肖像,以及侮辱他人肖像等,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侵害肖像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赔偿和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从肖像权保护的角度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了规制,将“深度伪造”法定化为不同于“丑化”“污损”的肖像侵权类型,原因在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侵权客体复杂,归责主体特殊,且侵权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肖像侵权行为。然而,《民法典》第1019条对“深度伪造”技术的规制也存在局限,应当完善第1019条,使其作为法律规制的核心,并且在第1019条的框架下鼓励行业自治,构建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深度伪造”技术的格局。 相似文献
7.
对民法中的肖像权条款,立法界和学术界似乎存在着一种误区,将其当作严格的规则看待,其实该条款只能是一项原则。上世纪末围绕《秋菊打官司》一案的学术争论足以证明这一点。肖像权案件的裁判需要将肖像权和其他权利进行衡量,以决出是非高下,这些权利被称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按照日本案例法,主要有六个因素可以成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如犯罪调查和预防、新闻自由、科研和艺术自由、公众人物、风景拍照和公共集会等。这六个方面既值得我国在人格权立法中采纳,也值得法院今后在审理肖像权案件中予以考量。 相似文献
8.
肖像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晶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6):69-71
肖像权是公民依法所享有的以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制作、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未经该自然人同意且无正当理由的,不论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属于侵权行为,自然人有权请求法律帮助,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10.
杨添翼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30(9):246-248
在发生纠纷时,人们究竟选择法律还是规范来进行解决?著名的法社会学家埃里克森在其著作<无需法律的秩序>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诠释.作为社会控制体系诸多手段之一的规范与法律,人们在解决纠纷时对它们的选择一方面取决于规范与法律本身的优缺点,另一方面也与纠纷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总之,对于社会秩序和纠纷解决而言,规范和法律都是不可偏废的,法律中心论与法律边缘论都有失妥当.而且,规范才是法律权利的终极根源.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因药品不良反应引发的纠纷在我国呈逐渐增多的趋势。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患者病情加重,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但目前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程序来处理该类纠纷,使医患双方关系陷入困境。本文从一例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纠纷切入,提出笔者对该类纠纷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孟德义 《中学课程辅导(初二版)》2000,(1):27-27,30
在一次政治测验中,有一道判断题:“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大部分学生判断该命题正确,从而使该题成为失分率最高的题目。 相似文献
13.
郑永川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14,(2):21-24
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在我国农村社会较为常见,严重影响了公民的住宅安宁。但是,由于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纠纷双方相互较为熟悉,该类案件经常被定性为一般民间纠纷,处理途径以民间调解为主。另外.由于司法机关对非法侵入住宅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评价较低,加之司法资源的不足,致使该类案件很难进入司法程序。通过刑事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有机结合.不但使该类案件得到合法的处理,而且有利于纠纷双方以后的相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唐西 《常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6):82-86
期房按揭贷款合同是当前购买房屋的主要形式,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存在多种法律关系,风险比较大,因而实践中纠纷也比较多.文章针对在现实中该类合同产生纠纷的几大类型进行分析,剖析其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的途径,同时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和实情明确各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期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立法上没有将隐私权确认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是将其包含在名誉权之中。但它与名誉权在主体、权利、性质和侵权方式等方面是不相同的,各自都有其特定的调整范围和保护领域。因此,应将隐私权定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未经本人同意而公开其姓名及公开肖像暴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所侵犯的不是姓名权和肖像权,而应是隐私权。 相似文献
16.
杨添翼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9,31(4):63-65
在发生纠纷时,人们究竟选择法律还是规范来进行解决?著名的法社会学家埃里克森在其著作《无需法律的秩序》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诠释。作为社会控制体系诸多手段之一的规范与法律,人们在解决纠纷时对它们的选择一方面取决于规范与法律本身的优缺点.另一方面也与纠纷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18.
一天,晴空万里,《槐乡的孩子》们带着《科里亚的木匣》、《陶罐和铁罐》,一起去了《富饶的西沙群岛》。他们看见一名《小摄影师》在拍摄可爱的《灰雀》,谁知一不小心却拍摄到了《蜜蜂》,侵犯了《蜜蜂》的肖像权,《蜜蜂》们嗡嗡叫着要 相似文献
19.
20.
田娟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5,(11)
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他方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的形象(照片、画像、录像、雕塑像及其他有载体的视感影像)所享有的专有权以及依法所具有的不可侵犯的人格权利。肖像权的主体是公民本人,法人等社会组织不具有肖像权。肖像权的客体是特定公民的肖像,包括群像中的特定人物肖像权具有以下内容:1.肖像的专有权。公民拥有自己肖像的权利,任何人负有保护他人肖像的义务,不得侮辱性地损坏他人的肖像,不得未经本人同意而取得或使用他人肖像。2.肖像的处分权。肖像的专有权决定了肖像权只能由公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这一权利是公民对其肖像权的实体处分,也就是说,公民对他人能否使用自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