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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由于现行法律对自行兼职大学生合法权益规制不明,司法实践中通常排除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行为的适用,致使兼职学生的劳动者身份不被认可,兼职受伤屡遭维权困难。实际上,现行劳动法律并未明确否认兼职大学生劳动者身份,依法理兼职大学生亦具备劳动者基本要素,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在兼职中受伤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在将大学生兼职行为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同时,应厘清大学生兼职类型,并明确大学生兼职行为的相关限制。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校大学生外出兼职打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由于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在劳动法中的尴尬地位,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侵犯且维权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从劳动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提出兼职大学生在劳动权益保护中面临专门针对兼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缺失和兼职大学生与雇主之间法律关系界定不明确等法律困境,并据此提出把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制订保护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行政规章,以及通过完善民法来保护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由于我国劳动法主体资格规定的模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校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比例很大,对此应当在明确区分兼职、勤工俭学与实习等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做法,将进入劳动关系的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使其享受最低工资、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同时加强高校兼职管理部门建设并加大相关法律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4.
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们在北京还有其他主要城市进行了大学生兼职的现状、问题及劳动法律分析课题研究。根据本次课题的调查,可以看出,在校大学生中,有多达80%的同学认为自己的校外兼职行为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行为,自己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由此,在无相关政策的准确定位下,校外兼职中的大学生在市场与法律的双向调节中仍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而在本次课题中,我们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我们以大学生兼职的现状、问题以及劳动法律分  相似文献   

5.
文章从大学生打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这一问题入手,通过对大学生用工中的相关称谓的辨析,以及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曲解重新予以澄清,进而认为在校大学生有资格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打工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耋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并且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自主打工行为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兼职大学生的法律地位探究 1.兼职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 对于这个问题.根据兼职大学生所从事兼职的性质分为两部分来看。如果大学生兼职所从事的是类似提供家教服务的职业,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雇佣关系,此时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家教雇佣合同表面看来是一种劳动性质的合同,但它不是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大学生勤工助学中的劳动关系呈现出明显的不平等性,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模糊,用工性质界定不明,工资偏低、工作时间过长、无相关保险及福利等现象层出不穷,已成为司法实践不可避免的问题。文章通过对大学生勤工助学中的劳动关系不平等现象的分析,结合对《劳动法》的解析以及勤工助学性质特点的分析,对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提出建议,即完善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体系,确立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合法劳动者主体资格,学校作为对大学生的直接管理部门,应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加大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的帮助,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相似文献   

8.
自发打工大学生具有"弱者"的身份,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符合主体性判定和从属性判定标准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法应该适用于自发打工的大学生,更何况现有法律法规也并不排斥劳动法对自发打工大学生的适用。我们期待能在司法实践中使劳动法适用于自发打工大学生并形成路径依赖,同时在非全日制用工的一般规则下制定非全日制用工特殊规则以明确保护大学生这一特殊劳动者。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企业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几方面案例,阐述当今新形势下企业用工减低劳动成本,规避法律风险的方法策略,得出:企业贯彻执行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必须吃透劳动法律精髓,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挖掘法律合理利用空间,重在"灵活"运用上下深功夫,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现有人力资源,做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双赢,实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0.
兼职大学生与用人方之间所成立的关系的法律属性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法理上讲,其有部分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另有部分属于民事雇佣关系。鉴于我国目前保护兼职大学生权益的困境——我国在司法实践上将兼职关系排除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外:在民法上缺乏对雇佣关系的专门规定。因此要解决上述困境,就必须对《劳动法》重新做出相应的司法或立法解释,以代替原劳动部1995年出台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属于劳动关系的那部分兼职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以及在民法(特别是合同法)中增加调整民事雇佣关系的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11.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其中对劳务派遣进行了特别规定,分析清楚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法律能否正确适用的关键.本文在这部法规和目前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劳务派遣制度中的重要部分--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但这种劳动关系具有涉他性;在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使用与提供劳动力的关系;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则产生了受合同法和劳动法体系双重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整个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劳动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2.
当下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在兼职和就业过程中自我保护.他们没有自我保护意识,更没有想过运用法律尤其是劳动法律保护自己.高等学校应当将劳动法设为必选课,以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相似文献   

13.
非标准劳动关系是针对标准劳动关系而言的,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标准劳动关系及保护其相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劳动用工的灵活,非标准劳动关系大量出现,而其法律规制及其相关劳动者的保护相对缺乏。要使非标准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有效规制,保护相关劳动者的的权利,需要在已有的相关规定之上,将非标准劳动关系进行细化、统合,尽量将其都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4.
全国职工翘首以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数年了。《劳动法》的颁布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和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提供了法律支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对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劳动用工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工会要承担起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为什么要由工会宋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怎样来发挥好维护职能作用?这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面临的课题:结合  相似文献   

15.
为了拓展知识与技能,获取社会经验,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从事兼职劳动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高等教育育人工作呈现的新特点.针对大学生兼职过程中遭遇的劳动权益受侵害现象,文章从法律制度层面建设和高校育人管理角度分析大学生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并提出维护其劳动权益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法>将高校等事业单位纳入适用范围.目前一些高校后勤领域存在用工管理不规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同题,导致劳动争议明显增加.高校只有通过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薪酬制度、缴纳社会保险、严守工时规定等合法方式,规范用工管理,才能化解法律风险,建设和谐校园.  相似文献   

17.
我国劳动行政部门出台的有关认定劳动关系的行政规章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应当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方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行政部门的该规定显然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让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疑将加重发包方的责任。为平衡发包方、承包方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应当扩大劳动关系的适用范围和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并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让较为固定地受雇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雇主的所有雇员都能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保护,参加社会保险,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劳动法制的日益完善,与大学生就业有着密切联系的劳动法教学在高校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新形势下开展劳动法教育,不仅是高校开创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模式的要求,还是高校学生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要求。高校通过劳动法教学指导大学生就业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既可以通过普遍开设的选修课程弥补高校学生劳动法律知识的欠缺,又可以通过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辅导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还可以通过计划并实施就业服务和职业规划体系帮助大学生全面实现对自身劳动权益的掌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采用特色案例教学,组织模拟劳动仲裁庭的活动等方法探讨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相似文献   

19.
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已成为了大学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对于"兼职"的定位存在较大争议,而劳动法中相关规定的缺位是问题症结,对此,本文跳出传统"全日制劳动关系"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划分,提出了"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以期兼职活动也可以得到劳动法的羽翼保护,切实保障在校兼职学生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实习兼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实习(兼职)一般在实际运用中被认定为劳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当然,若是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实习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为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等),可按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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