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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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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财产制是 1980年婚姻法提出的一种制度 ,新婚姻法将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夫妻财产制在我国主要指所得共有制和约定财产制。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妇女的家庭财产权益 ,但其中也存在不足 ,如对婚前不动产婚后延续所有权及知识产权预期收益分割等问题的规定又不能对弱势群体起到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夫妻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离婚纠纷最核心的问题,但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不详尽,显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首先对财产的定义进行了剖析,认为婚姻财产的分割不应仅局限于有形财产,还应包括无形财产、虚拟财产等,法律应进一步界定其归属和分割;其次,对合法婚姻外的同居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合法收入应归个人所有;最后,对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期间的财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3.
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内容。但是,现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着财产内容不够明确、权利行使保障不足等问题。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夫妻财产制应贯彻平等的基本精神。因此,有必要建立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制度,明确继承或接受赠与及分居时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确保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定财产制中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是不够严谨,约定财产制也与其它民事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应该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作详细的列举,增补法定非常财产制;进一步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构筑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5.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共同法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度的确立,充实和完善了婚姻法夫妻财产关系,但在规定上仍欠具体性,一些非常情形有无法操作等缺陷,必须对其进行制度救济和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6.
现行《婚姻法》突出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地位。现行夫妻财产制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形式以现实的有形财产为主,无形财产被忽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牺牲、付出应当作为一种财产形式的可期待利益而存在,在离婚时对其进行量化。夫妻离婚时,知识产权的可期待利益、因夫妻一方作出牺牲而导致的人力资本的变化及其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进行公平的分割。  相似文献   

7.
本文论述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优越性及不足之处,就如何完善该制度提出建议.我国应提高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使之与法定财产制并列.法定夫妻财产制应规定:婚前财产登记制度;婚后所得共同制,同时规定婚后无偿取得的财产应视具体情况可属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确认个人财产及其范围.约定财产制应明确规定约定的时间、形式及合法性等,强调“两户一伙”家庭最好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并公证、登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明确平分原则.  相似文献   

8.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尽管在国外已有较完善的立法规定,但在我国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程序、法律效力等问题,现行婚姻法都未有具体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现行夫妻约定财产制进行分析,以期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和废止,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多方面。法律为了确保夫妻地位的平等和婚姻生活的圆满,保障夫妻双方财产权益和社会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秩序,设立了夫妻财产制度以调整夫妻财产关系。  相似文献   

10.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针对原婚姻法规定的不足,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但其内容还是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该制度在约定的范围、约定的时间、约定是否可以变更或者撤销以及对外效力等问题上均存在不足.为完善之,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立法应当取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限制、明确约定的时间、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变更和撤销制度、建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同属于人类智力创造的产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保护是有可能也是有必要的。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归属相对明确,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正当使用,还可以对公权力进行抑制和监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保存。我们还要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特别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新中国成立后,顺应不同历史时期的现实需要,进行了一系列农地制度重大改革和创新。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刺,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带来了建国初期农业生产的高速增长。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从互助组逐步发展成立初级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土地所有制得以确立。人民公社制度对农村经济产生了严重破坏。家庭承包责任制重新确立了家庭自主经营的基础地位,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固有的农民土地产权残缺现象,导致农业生产在经历短期快速增长之后逐渐放缓。建立现代农地产权制度的关键是确权和完善土地要素市场。  相似文献   

13.
关于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源于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教育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具有明显的互动关系。在我国知识产权教育中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师资力量不足、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选择科学合理,特别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教育方式,如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加快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和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等,对于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论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类社会正处在知识经济的崭新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它在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它不利于知识产品的传播与扩散,加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知识产权制度既应维护权利人的利益,激发其创造热情,又应对该权利加以必要的、适当的限制,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实现私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间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老字号知识产权属性、冲突及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分析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开始,阐述了未商标注册的老字号,其知识产权性质归属于商号权,通过对现实中老字号存在的四种权利冲突的情况的归纳,进而分析了产生老字号知识产权冲突的原因,最后从立法、行政、司法等角度提出解决老字号知识产权冲突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原因.即经济因素,我国长期的自然经济抑制了知识产权意识的产生,物质利益的驱使是人们侵犯知识产权的重要原因;文化因素,我国传统文化中存在不利于知识产权意识的消极因素;伦理因素,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和对伦理道德观念的挑战引发了人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质疑.  相似文献   

17.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分置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国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然而由于知识产权归属制度不尽科学合理、科技成果处置路径存在局限性、科研人员奖酬机制失调,以及政府规制中存在的制度设计缺陷,该制度实施后并未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分制制度,发挥利益引导功能,是当前提高我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科学研究与产业经济相融合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之关系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具有相辅、相成、相互支持和促进的关系:知识产权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基础;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补充作用;反垄断法则通过对滥用知识产权以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的规制,防止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从而使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自由竞争成为必要和可能,从而逆向推动知识产权法作用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即在法院内部设置知识产权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存在诸多弊端,如影响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法院审判标准不统一、割裂知识产权案件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我国应在借鉴美德日等国有关知识产权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国情和司法制度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具体做法是按知识产权案件密集程度建立一审法院,并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在审级的选择上,宜以三级终审为最终模式;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同时,因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对纯技术性内容的判断有赖于知识产权法院中技术专家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20.
冯辉  赵迅 《怀化学院学报》2006,25(12):52-53
“葛兰素史克案”和“辉瑞伟哥案”的纠纷经过显示出当前国内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所采取的策略存在“重末轻本”的重大缺陷。缺陷的成因在于传统的知识产权观的束缚,依赖思想和短视思想的制约,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缺位。弥补缺陷的具体措施包括营造积极、科学的知识产权观,强化企业的自主研发激励,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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