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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提到基础教育的法律主体,人们往往会想到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而学生应该履行哪些法律义务和责任,则少有人关心,相反,不少人关注学生权利的保护。这就给我们造成一种错觉: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义务,不是学生的义务;学生是教育的权利主体,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则不是权利的主体。换句话说,在当代教育法规当中,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是错位的、不同一的。显然,  相似文献   

2.
与普通公民一样,儿童乞丐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对国际法和我国现行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分析表明,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国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受教育权分为抽象意义上的受教育权与具体的义务教育中的受教育权。我国应按照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义务的精神对现行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重新确立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3.
从受教育与义务教育之间的关系来看,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义务教育的性质多界定为既是受教育的权利又是受教育的义务,这主要是受宪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影响,这种权利义务一体化的理论,一方面混淆了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关系,引起权利理论的困惑和混乱;另一方面影响义务教育立法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的选择,给保护受教育权的司法和执法工作带来困难。笔认为,站在“以人为本”的视野下审视,基于对“以人为本”不同维度的理解,应明确接受义务教育只是受教育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4.
保障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仅是政府的义务,而且是家长的义务.这种家长 义务既是道义上的,也是法律上的.我国现有立法对家长义务的认识不到位、对家长义务 内容规定不全面、对家长义务未履行时的制裁不合理等制度缺陷是导致残疾儿童受义务教 育的入学率低、教育质量不理想的原因之一.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法制保障的角度讲,更 新立法理念,强化家长的义务主体地位,将家长义务全面系统地纳入特殊教育法规体系,并 增强其明确性和强制性,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的提出众所周知,义务与权利应对等,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学生也不例外,比如在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相应的学习义务。然而一直沿袭至今的现状是:家长主动代替中小学生履行部分学习义务;人们也倾向于将中小学生学不好的原因首先归咎于教师、学校或是教育本身,很少从学习的主体学生方面寻找原因,没有看到中小学生应对自己的学习负有义务。  相似文献   

6.
教育权利与义务是教育法学研究的重点问题,以教育权利与义务为切入点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运用文献计量可视化软件,绘制CNKI数据库2000—2015年文献的关键词共现网络图谱,可知教育权利与义务的研究范围集中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教育均衡等。渐强型研究前沿包括:教师权利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美国经验;稳健型研究前沿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关系、依法治教和受教育权;最新研究前沿有:教育法律救济、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保护和择校。基于文献分析可知:以教育权利与义务为切入点的研究,更加关注教育法律实际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的提出,这也将成为今后研究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7.
大学生维权行为包括了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行为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行为.大学生们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对待权力“,维护国家赋予学校管理的权力,这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需要“为权利而尽责“,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一、公民教育是把公民培养成为责权主体的过程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教育也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积极、自主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责权主体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国家,公民概念有所不同。从历史上看,公民一词最早始用于古希腊,并为古罗马沿用。这时的“公民”主要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到了中世纪,教会和封建君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主宰,个人是上帝的子民和封建君主的臣仆。人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上帝和君主,没  相似文献   

9.
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我国教育法治进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学生法律地位的体现。基于现行教育法律关于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可将学生的法律地位归纳概括为民法上的特殊民事主体和行政法上的特殊行政相对人。但当前学生受教育权的可诉性、程序性、公正性不足,有必要将受教育权的救济纳入行政司法审查的范围,对学生权利进行全面救济,并兼顾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的组成部分,但接受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部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义务化表现为法规将其设定为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履行方式及不履行的后果.从规范审查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层面公民的受教育义务不包括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在法律层面继续教育义务化缺乏依据,在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层面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层层加码,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从合理审查的角度来看,知识更新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继续教育义务化立法目的正当性不足.继续教育义务化的方式虽有助于行政目的达成但适当性较弱,并且非最小侵害手段,损益失衡,违反了比例原则.有关部门应对继续教育义务化的现象进行反思,将继续教育定位为公民的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11.
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的组成部分,但接受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部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义务化表现为法规将其设定为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履行方式及不履行的后果.从规范审查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层面公民的受教育义务不包括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在法律层面继续教育义务化缺乏依据,在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层面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层层加码,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从合理审查的角度来看,知识更新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继续教育义务化立法目的正当性不足.继续教育义务化的方式虽有助于行政目的达成但适当性较弱,并且非最小侵害手段,损益失衡,违反了比例原则.有关部门应对继续教育义务化的现象进行反思,将继续教育定位为公民的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12.
《中学文科》2006,(1):31-33,89
识记:我国有关教育的重要法律名称。我国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 理解:列举实例,说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活动:结合自己在学校受教育的状况,谈谈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明确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活动的重要保障。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每一位教师具体拥有怎样的权利义务观,则直接影响其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享有。一、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的对等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对等的。马克思曾说:"没  相似文献   

14.
受教育的性质是权利还是义务?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受教育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最初,义务教育作为家长的一项义务,规定于普通法律之中,其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而言.既非权利又非义务;后来义务教育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被载入了宪法,着眼于国家与民族的利益,意义在于强调接受义务教育;最后,随着社会的进步,权利观点的发展,到20世纪以后,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见诸现代宪法并载入国际人权法。  相似文献   

15.
大学生维权行为包括了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行为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行为。大学生们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对待权力”,维护国家赋予学校管理的权力,这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需要“为权利而尽责”,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论学生的学习义务感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义务与权利应对等,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学生也不例外,比如在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相应的学习义务。  相似文献   

17.
受教育权的理论内涵与现实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8.
大学生维权行为包括了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行为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行为。大学生们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对待权力”,维护国家赋予学校管理的权力,这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需要“为权利而尽责”,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高校教师与学生是高校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是高校的构成主体,还是重要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高校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履行自己的义务。教师要认真对待义务,尤其重视对学生应尽的义务。在思想上引导学生,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优化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与学生关系密切,教师依法履行对学生的义务,对师生关系良性发展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0.
论大学生受教育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受教育权已成为各国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大学生受教育权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法律权利,在性质上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具有与一般主体相同的宪法性权利性质,由具有作为大学生与其他主体的受教育权利不同的特点。在受教育权利的内容上既具有实体性的权利,又具有程序性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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