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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成绩显著.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法律人才已成为社会的通用人才.而专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屈指可数,为改变这种局面,国家创立了法律硕士教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法律硕士作为一个新事物,它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论证.  相似文献   

2.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对法律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剧增。在这种情况下,以美国法学院的J.D学位为借鉴,我国开始了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十分明确,人才定位也十分准确,就是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但是,法律硕士是法学学位的一个新形式,到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的法律本科教育被定位成通才教育,加之知识层次、社会阅历等因素,本科毕业生显然不能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学术训练,在实践能力上也存在欠缺之处。因此,培养大量高层次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便压在法律硕士教育的身上。法律硕士JM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本文针对法律硕士教育的这一特点,对法律硕士教育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师资建设方面的现状和发展作一探索,以期对培养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有所裨益。一、培养模式法律硕士教…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地方院校法律硕士点的日益增多,作为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法律硕士将日益增多.对地方院校法律硕士培养单位而言,如何改革传统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成了法律硕士培养之重点.而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需要构建包括实践教学课程(环节)、实践教学师资、实践教学平台、实践教学考评机制等类型化的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体系,如此方能培养出法律知识系统、实践能力出色、适合地方社会经济需求的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5.
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硕士(JM)教育是一种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法律专业教育,是一种以实践为方向的学位教育,它是以培养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的的。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制度是在借鉴西方JD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我国国内实践的时间不长,传统的教学内容、方式显然已经不太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积极调整现有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使法律硕士真正成为社会实践领域全面的、应用型法律实干家。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对实务型法律服务人才需求的增加,法律硕士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法律硕士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一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虽处在同一层次上,但各有侧重:前者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培养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作为联系学校和社会的桥梁,是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纽带,也是培养大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对实务型法律服务人才需求的增加,法律硕士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法律硕士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一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虽处在同一层次上,但各有侧重:前者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培养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作为联系学校和社会的桥梁,是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纽带,也是培养大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尽管法律硕士在就业中还存在结构性矛盾、法律知识不扎实、就业定位不准确和复合型特点模糊等问题,但就业形势仍然出现了“逆市飘红”,其关键原因在于法律硕士“复合型”背景的比较优势和社会对于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这一现象也启示我们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必须突出其“复合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持续推进的法治中国建设和不断深入落实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明确了培养目标。当前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难以满足社会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本文从法治中国建设对法律人才需求的视角对法律硕士培养模式进行审视和反思,提出明确培养目标、完善培养方案,建立法律职业的目标导向,以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破解"三脱节"现象,塑造法律职业人格等优化策略,以构建既可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又能突出个体专长,并且适应职业取向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0.
法律硕士项目推行至今已有20余年,其设立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实务型、高层次”的法律人才。民族地区高校在办学时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不断创新改革人才培养制度,夯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条件,培养出法律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出色、适合地方社会法治需求的专业化、类型化的卓越法律硕士人才。  相似文献   

11.
为了解决社会对法律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国在借鉴美国J.D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法律硕士教育。经过多年发展,法律硕士(非法学)取得了长足进步。2009年我国建立了全新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类型,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开始走向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并列的时代。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法学)出现时间晚,人们对它的认识有限,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而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结构、育人模式等多方面予以完善,从而保障法律硕士(法学)的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12.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既不同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也不同于法学硕士研究生,但究竟如何定位,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在实务中都比较模糊。基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法学教育过度扩张等现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根据我们调研问卷的结果,将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定位为高层次、精英化、专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是比较符合社会需要和法学教育的内在特点的。增加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这一类别有利于提升我国硕士法学教育.培养法律职业人。  相似文献   

13.
从1996年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法律硕士作为我国高等法律教育体系中的新生事物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硕士教育的开展,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又给我国法学教育提出了全新的理念.法律硕士教育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其教育与培养方式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教育的特点,法律硕士教育的影响将渐行渐深.  相似文献   

14.
朱春霞 《高教论坛》2006,(5):158-160,198
作为高层次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的法律硕士培养,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如何培养面向21世纪的新型法律人才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从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际出发,结合跨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指出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应当朝着复合型、综合化的方向努力。  相似文献   

15.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构建我国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要规范司法考试制度,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融为一体,使法律硕士制度真正成为高级法律人才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有效制度,也就是"大学本科通识教育(获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司法考试(法律硕士入学考试) 法律职业素质培养(法律硕士教育)"的三段式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6.
基于我国法律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实践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缺陷,法律硕士教育作为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在这几年蓬勃发展。本文针对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性质,结合部分高校的教学方式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洪萍  颜三忠 《亚太教育》2019,(10):50-52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明确了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这意味着合格的法律硕士必须具有职业实践能力。提升法律硕士职业实践能力必须依靠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必须依托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分为校外、校内两种,其中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重中之重。然而不少高校在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中遇到不少困难,影响着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利用政府政策指引,高校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共建、共管、共享,共同开发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是构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最好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因应时代需要而设置的,其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其设置既有深刻的法理基础,又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法律职业要求司法者不仅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还必须具备相当的社会知识和人生阅历,只有这样,法治的权威才能够建立起来。在中国法学教育历史上,对类似法律硕士的教育模式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一定意义上也说明了法律硕士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9.
法律硕士教育旨在为国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实务人才,但是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并未得到充分落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和法律职业没有出现良好的联系和互动。我国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在招生环节、过程管理以及学生就业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把握目标、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应该是未来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主导方向。探索合理的课程体系和考核方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等,是确保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有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针对性差。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是专业知识全面、专业技能精良、素质过硬、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创造力的通用法律人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与国际接轨。为此需要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采用各种教学手段强化素质教育;应按所学内容侧重点的不同将法律硕士分为民事、刑事、律师、知识产权等几个大的学科,并分别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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