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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侵权法的逻辑起点是"所有人自负其责",所以,要让他人承担责任就必须以可以归责性为基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责任承担理由或依据的基本准则。它是侵权责任的理论核心,贯穿于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之中,对具体规范起着统帅作用,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本文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内涵、历史演变入手,围绕着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分析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2.
刘振兴 《大观周刊》2012,(45):90-91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在归责原则上采取过错归责原则,过错是责任成立的必要条件。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除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包括停止侵害责任等形式,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停止侵害的保护,受害人不必证明侵权人主观上过错。只有建立在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正确区分的基础上,才能更有效的对其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人工智能技术为出版业的转型升级带来诸多可能,但人工智能出版物版权归属及侵权归责原则的不明确使行业发展存在隐患.将人工智能法学研究限定在弱人工智能范围内,肯定人工智能出版物的可版权性,否定人工智能的主体性.本文借鉴美国代理制度,将人工智能出版物版权归属及侵权归责原则的情况划分为开发阶段和市场化阶段,明确在开发阶段适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人作品"制度,版权归属于人工智能开发商,版权侵权归责原则适用支配或受益原则;在市场化阶段适用承揽加工制度,版权归属于消费者,版权侵权归责原则以支配或受益原则为基础,限制适用间接侵权责任和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是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其中一种突出的观点是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观点的产生存在一些特定的缘由。作者通过对自己的分析主张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应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做出初步研究,希望以此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5.
和平 《大观周刊》2011,(14):232-232
十年前,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过一次学术讨论,当时,知识产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观点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硕布,一些原本得到确认的观点再次模糊起来,有必要予以新的检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个不规范的法律习语,它时本来清晰的侵权责任理论体系构成了扰乱,而实际的意义却并没有学界想象的那般重要,十年前的那场学术讨论的参与者对彼此都存在误解,却使得那场讨论更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6.
浅谈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新闻侵权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我们在讨论一些新闻侵权案例时所产生的分歧,往往是由于对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认识不一致、不了解产生的。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共识,就缺乏讨论问题的共同话语平台。所谓归责原则,实际上是归责的规则,它是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如何确定新闻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有四种不同观点:一是主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新闻侵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构成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在此观点指导下的司法实践,表现为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二是主张无过错原则。在此观点指…  相似文献   

7.
网络侵权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媛 《情报学报》2002,21(2):152-157
本文在对网络侵权的含义、特点、种类进行界定的基础上 ,分析了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 ,认为传统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不应机械地套用在网络侵权上 ,而应综合考虑侵权主体类型、被侵权的标的等相关因素来确定。最后阐述了网络侵权的构成要件 ,认为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侵权行为的不同而不同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共同构成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体系。其中刑事法律责任已在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典中予以规范,但设计在著作权法中的民事、行政法律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有较多方面显现出明显的不成熟,有些问题甚至影响到行政、司法机关及时、准确地解决纷争。为了有效消除著作权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中的法律障碍,本文现就著作权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中的若干问题加以研讨,以求其日臻完善。一、关于侵权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上判定行为人是否应负担侵权法律责任的逻辑起点,对归责原则的正确理解和运用是正确…  相似文献   

9.
李玲玉 《大观周刊》2011,(20):237-237,219
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民众极大的恐慌和关注,各级政府及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处理此事。本文,笔者从立法上阐述了产品责任制度中的性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一般性问题,宏观上讨论了产品责任的概述;其次从微观层面上分析了其中生产者、质监机构、代言人等相关主体的责任,探讨了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对如何加害人的确定与其侵权份额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蔺媛 《大观周刊》2011,(34):70-70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关于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通说认为是严格责任原则,本文认为我国《合同法》将严格责任原则作为一般的归责原则,但这不能否定过错责任原则的存在。如果说严格责任是一般的归责原则,那么过错责任就是特殊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1.
王斌 《声屏世界》2003,(9):30-31
新闻侵权归责问题的实质,是如何确定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同时,这也是审定新闻侵权的首要任务,更是新闻侵权法所规范和调整的目标之一。 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 如何确定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目前,在法律界和新闻界众说纷纭。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1)起因说。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与各单行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调整着我国侵权法律关系。明晰档案管理主体的分类并探析档案管理主体针对相对人档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规范档案管理主体档案行为,对促进档案管理主体现实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博客传播侵权法律责任刍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陈春江 《编辑之友》2011,(6):101-104
博客侵权案件的不断增多,引起了人们对博客侵权法律责任问题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把握博客侵权法律责任,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博客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博客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博客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有哪些?博  相似文献   

14.
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直接决定诉讼各方的法律风险,因而十分重要.司法实践中对有关司法解释理解的不尽统一也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借鉴外国学者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新闻侵权的现实情况和现行法律规范,认为"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我国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15.
数字资源的大量出现和网络环境的迅速普及,导致了许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作为网络内容提供者的数字图书馆近年来也是诉讼纠纷不断.文章以数字图书馆为例,就网络内容提供者ICP侵权行为的构成、侵权归责原则,侵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6.
试论数字图书馆的版权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时代的到来对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从分析网上版权侵权的性质与归责原则入手,参照比较国内外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数字图书馆的版权侵权责任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7.
代丽丽 《新闻世界》2013,(2):104-105
网络以全新的传播形式冲击着传统媒体,也带来了诸如新闻侵权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网络新闻法,所以对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直颇有争议,特别是在用户IP地址无法查询的时候,作为网络与用户"中间人"的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网络服务商)所应承担的责任更是无法明确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关于网络新闻侵权的相关规定,探讨ISP在网络新闻侵权行为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避风港"制度中的"通知删除"规则是促进权利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亲密合作,制止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蔓延,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重要机制。结合该规则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网络版权侵权的归责原则,可以看出该规则具有"归责条款"的性质。"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成就与问题并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该规则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给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正置——由原告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还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新闻传播者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是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国家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现有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又被发展为“谁报道,谁举证”的荒唐原则,既违背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作为民主基石的新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摒弃“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建立和强调“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的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即从“谁主张,谁举证”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所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20.
邵红红 《新闻界》2023,(9):71-82
“算法推荐第一案”是我国算法侵权责任界定的代表性案例,法院通过对技术中立原则的阐释,主张采用算法推荐的平台承担帮助侵权责任,但在逻辑上难以自洽,引发技术中立原则对于算法侵权责任界定的可适用性质疑。对此问题的回答需要检视“技术中立”概念的正当性并理解算法侵权问题的特殊性所在。技术具有独特的意向结构,在价值上并非中立,“技术中立”是个伪概念。从技术哲学视角出发,算法不同于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典型技术,其运行的高度自主性、主体控制的间接性和算法侵权后果的严重性对平台侵权责任的界定提出了特殊要求。因此,算法侵权的责任界定应当摒弃“技术中立”思维,引入“算法向善”理念,回归侵权法过错归责框架,个案中算法平台注意义务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算法平台性质、算法应用场景以及信息管理能力等三类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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