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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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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我国明确提出“合作办学”的概念。1995年,教育部门制定颁发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自此,中外合作办学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初,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1000多个,覆盖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受教育人数近10余万,  相似文献   

2.
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特征及法律形式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外合作办学是近年来在我国出现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委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补?..  相似文献   

3.
涂皓 《教育》2013,(26):19-22
乱象一:文凭不被社会认可今年是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10周年,教育部在9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979个,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据介绍,教育部正在采取措施清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办学质量;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合格性评估,治理未能依法合  相似文献   

4.
自中国加入WTO和颁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来,中国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国际合作的步伐加快,新出现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的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引入加拿大安大略省优质高中课程资源创办广州华美中加高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至今已有七年办学实践。在广州华美中加高中办学过程中,  相似文献   

5.
截至2011年8月12日,经审批机关依法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1340个,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5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83个。实践证明,在经济全球化、教育国际化和跨国(境)教育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中外合作办学在创新教育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建设、  相似文献   

6.
《世界教育信息》2008,(4):77-77
据《上海商报》消息,2008年上海中外合作办学申报3月5日启动。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一批通过复核的合作办学机构和合作办学项目名单。在合作办学机构中,最多的是开展非学历教育的英语培训机构:而在合作办学项目中,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专业项目开展得最多: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三国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最多的国家。  相似文献   

7.
朱坚 《上海教育》2003,(6B):42-45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国内外一直都很关注。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在社会引起巨大的反响。《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发展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是对我国20多年中外合作办学进程的总结。反思与提升,是教育体制创新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相似文献   

8.
正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从中我们可以明确,(一)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  相似文献   

9.
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都明确指出: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质和核心,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而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实施的重中之重,是英语教学,其效果直接关乎到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的引进和实施效果。作者对自身所在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英语教学实施的一些做法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其对促进这项工作起到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0.
目前中英合作举办的本科及其以上层次的机构有20个,项目222个,分别占到中外合作办学同类机构和项目的26.3%和22.1%;由中英两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的独立设置中英合作大学和非独立设置中英合作办学机构分别为2个和18个,占两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总数的20%和27.2%。经过二十年的发展,英国一跃成为与中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最多的国家。中英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本科层次为主。无论是中英合作办学的机构还是项目所开设的专业中,工学类的专业数量均占据首位。举办本科层次的中英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中以地方院校为主,占总量的近九成。举办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高校中,部委直属院校和地方院校基本上各占一半。在经历两次快速发展时期后,中外合作办学将逐渐由过去以机构和项目数量与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阶段,转变为更加注重机构和项目办学质量提升的内涵发展阶段。未来中英两国在合作办学中应当顺应新时期教育开放工作的新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一是优化中英合作办学的战略布局;二是加强中英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三是建立中英合作办学的交流机制。  相似文献   

11.
中国消化BTEC——关于BTEC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近年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得到发展,越来越多的境外资格证书和文凭陆续引入中国。2003年2月为促进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国务院颁布并于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BTEC项目是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一种尝试。BTEC(HND)项目的实施,不仅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资格证书和文凭积累一定的宝贵经验,而且也为当前的教育改革尤其是职业教育改革提出了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与启示。  相似文献   

12.
一、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产生背景及政策演进 (一)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产生背景 在刚刚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对我国下一阶段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总体规划,对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的中外合作机构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相似文献   

13.
正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从中我们可以明确:1.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2.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3.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对象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4.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14.
《云南教育》2010,(13):2-2
据《光明日报》报道 教育部近日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400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些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 ,辽宁省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本文通过对我省中外合作办学现状与问题的分析 ,对我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教育部19日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据悉,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相似文献   

17.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河南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在已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河南高校中,地方普通高校占据绝大多数。本文梳理了全国和河南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分析了河南省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李松 《成人教育》2004,(9):40-42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教育市场的对外开放,中外合作办学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2003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中外合作办学从法律上加以规范。因此,认真贯彻办学条例的精神,努力探索各种合作办学模式的特色,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办学经验,对实现合作办学的宗旨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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