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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忠实"原则的普遍有效性是一个在译学界引起广泛质疑的论题。以"忠实"原则在实际运用中所遭遇的背离为出发点,从"实然有效"与"应然有效"两个维度对"忠实"原则的普遍有效性进行了解读,指出实际运用中的背离不足以构成否定"忠实"原则之实然有效性的充分依据,实然层面上的失效也不能构成其应然层面上失效的充分依据。"忠实"作为一个"应然"命题,其存在本意正在于规范、引导、改变翻译的实然状态,以"应然"来规范"实然"。  相似文献   

2.
法本质三题     
法本质研究是法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对于法律现象的认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为指导的我国现当代法学认为法有其本质。法的本质既是应然的,又是实然的。法本质的应然体现了人们对法律规则本身所赖以存在和维护的价值需求。法本质的实然则表明法本质的具体表现形态是现实的、多样的。法的本质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确认、分配和维护,该社会的整体利益是由社会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相似文献   

3.
法律解释的含义应界定为:在法律实施活动中(即广义的法律实施活动,由法律实施监督活动和法律实施活动构成)针对个案对法律进行的具体解释。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权力观念,是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现状的深层次根源和实然基础,我们必须以应然的法律解释理论为指导,对实然现状去伪存真,留长补短,以实然和应然相结合的角度整合和重构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我国法律解释体制应由法律实施监督解释和法律实施解释两大子系构成,两大子系均属广义的法律实施解释,是一种平行分工的关系。法律实施解释子系又可进一步分为法律执行解释、法律适用解释,在此子系中,法律适用解释处于优越和主导地位,在法律适用领域具有最高效力。  相似文献   

4.
法律解释的含义应界定为在法律实施活动中(即广义的法律实施活动,由法律实施监督活动和法律实施活动构成)针对个案对法律进行的具体解释.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权力观念,是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现状的深层次根源和实然基础,我们必须以应然的法律解释理论为指导,对实然现状去伪存真,留长补短,以实然和应然相结合的角度整合和重构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我国法律解释体制应由法律实施监督解释和法律实施解释两大子系构成,两大子系均属广义的法律实施解释,是一种平行分工的关系.法律实施解释子系又可进一步分为法律执行解释、法律适用解释,在此子系中,法律适用解释处于优越和主导地位,在法律适用领域具有最高效力.  相似文献   

5.
马克思先后从两条逻辑进路界定了人的两种不同本质:应然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和实然本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两种本质在《资本论》时期达到统一。应然本质和实然本质分别集中体现了价值的马克思和科学的马克思,二者的统一证明了“两个马克思”的一致性。因此,所谓“两个马克思”的断裂不过是一种认识佯谬而已。  相似文献   

6.
法律社会是法律学力图构建的应然美好的正义之邦。社会学的法律指的是调控社会秩序的实然规则。习俗社会是由实然的法律规则来主导运行的。习俗社会生长出习俗、惯例进而演化为习惯法。习俗与理想的法律之间有距离,也有相承之处。对于学校管理的变革,我们必然要追问其合理性、合法性与合习俗性与否。总之,学校管理应当在法律的理想框架下,寻找习俗的生长点。  相似文献   

7.
传统中国君主专制的政治形态下,君主权力几近不受约束,立法者尤其是最高立法者个人之偏见、情感、私利可毫无阻碍地作用于立法活动,法律背离统治阶级整体意志,遂成寻常之事。传统中国法律经常背离统治阶级意志的历史事实说明,法律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这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命题,具有实然与应然双重意义,近代以前其意义多为应然,近代以后随着民主政治的建立、完善,其意义则由应然逐渐转为实然。近代民主政治的建立,是法律反映统治阶级意志成为实然之根本前提。  相似文献   

8.
认为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的观点同传统的“三要素说”(认为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构成)相比,有进步,但仍然存在需要商榷之处。笔者认为规范适用的条件应属于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法律后果不是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法律后果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9.
教育目的实然与应然的背离是客观存在、长期存在的问题,这是由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协调好教育目的的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关系,在应然与实然间找寻一种有效的转化机制,将使教育目的的梦想与现实更为贴近。  相似文献   

10.
实然与应然:德育回归生活世界的两个向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回归生活世界是当前德育改革的重要趋势。不同的话语体系对生活世界的指认是不一样的。现象学话语中的生活世界,更多的指向于一个先验的、理想化的乌托邦社会;而我们日常所指的生活世界,则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客观的复杂社会。前者表明了回归的应然性,后者则反映了回归的实然性。德育在实然层面上的回归,有利于克服学校与社会相脱离的弊端,增强德育的生活化。但应避免实然生活对理想社会的僭越,防止生活取代教育的危险的产生。而德育在应然层面上的回归,则反映了德育的超越性品质,目的是更好的建构生活。但应防止用理想取代现实,造成新的学校与社会相脱离的教育形态。明智的选择应该是实现实然与应然回归的辩证统一,既看到它们的区别,也要看到二者的联系。  相似文献   

11.
司法的确定性应当是司法的一种应然状态,但司法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规则、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司法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要克服这种不确定性,确保司法结果的可预见性,就要完善立法,确立法律真实的案件事实观念,培养法官共同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素养。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从传统的社会形态向现代化的社会形态迈进的过程中,法治伦理面临着在"应然"与"实然"之间悬置的尴尬。法律领域内应然状态下的权利义务对等和利益负担一致,与事实层面上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和利益负担不一致,成为法治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要实现对我国法治伦理的完善,应当在法治伦理化和伦理法治化进程中,坚持正义原则的要求,走一条以程序正义为基点和出发点的法治伦理之路。  相似文献   

13.
社会发展中实现社会公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科学发展观是真正崇尚社会公正的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公正的价值旨归,全方位多层面保障人的权利享有是社会公正的本质内容,合理协调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是社会公正的实现途径。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相似文献   

14.
在证券市场中,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界定信息披露侵权主体及在什么主观心理状态下承担责任非常必要。由于违法信息披露表现为对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公平、及时、合法义务的违反,因此,其责任主体应当是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平、及时、合法有影响的人。而这些责任主体并不必然最终承担责任,须考虑主观因素。按照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主体的多元性以及对信息披露所尽义务的不同,对责任主体应分别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来确定其最终是否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系到人权的保障和国家刑事司法权力的规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规则。但是,我国仅确立了十分有限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应当在修订《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确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保障人权和规范刑事司法权力。  相似文献   

16.
社会关系影响着人生发展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养成程度,从而决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社会关系不是杂乱无章的,社会的调整使之在公共生活领域具有有序性与规范性,突出体现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形成以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维护公共生活的规范体系,相应地形成人们行为的准则。  相似文献   

17.
在某种意义上,司法过程是对民主和正义的一种考量,立法体现民主,而司法则更多地代表正义。司法活动本应严格依法进行,但法官毕竟不是机器,而且为了裁判的合法又合理,需要赋予法官考虑案件特殊性的权力,也就是自由裁量权。但是,自由裁量权如果规制不当,又会被滥用。正确的态度是一方面赋予和保障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对其加以适当的规制,以充分发挥其正面价值。  相似文献   

18.
法律正义,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观念和抽象的社会规则,作为法律所追求的终结价值和至善理想,是一个带有客观性的社会现象。法律正义观念缘起于古代人们对人或神的正义美德的赞扬,法律正义实际上就是人们所期待的古代神或人的正义美德的变迁形态,也是人们对法律的道德基础的内在分析。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规范不可能包罗万象,而社会生活却是变幻莫测的,欲以有限的规范把握无限的社会就不可能将法律设定为一个封闭的体系。法律条文中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的设置既可以满足实在法对法的稳定性与可预见性的需求,又可以达至法律灵活适用的境界。旨在实现普遍正义的一般规定与意在增加法律弹性、为个案正义留出余地的特殊规定在实现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进而实现法治理想的追求中有着关键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是一种重要的审判依据,是审判实践或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由于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扮演类似法律渊源的角色,同时其地位在部分规定中得到肯定.因此,它具备列入我国法律渊源的条件,应该用法律的形式肯定其地位.同时,还要注意到它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只有这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才能更加合法合理,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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