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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东来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1995,(3)
《鸿门宴》(《史记·高祖本纪》)中有一句话“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现行高中语文教材对其中“王之”的注释不同:课本的解释是“王,为王。之,指咸阳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丛书《语文》的解释为“以他为王②;”徐中玉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释此句为“谁先打败泰军进入咸阳就封谁为王③”。后两种解释都是把“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中的“王之”作为动实关系处理的,并把”‘之”字理解为指人。这样解释表面看是讲得通的,但联系《史记·高祖本纪》等文,仔细推敲,便发现此句中的“王之”不应解释为动宾关系,“之”字也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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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节国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6,(12)
高中语文第五册《殽之战》注释:“堕军实而长寇仇:抛弃了俘虏而助长了敌人的气焰。军实,指兵力,这里指俘获的秦军三帅。”显然,这里把“堕”解成抛弃,把“军实”释为俘虏了。仔细推敲,此种解释不尽妥贴。查《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注,“堕”有二音:①读du(?)时,解为落、掉下来;②读hu(?)时,解为毁坏,这个意义又写作“堕”。由此看来,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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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林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5,(4):34-34
对《过秦论》中“践华为城,因河为池”这一句话中的“践”字,课文是这样注释的:“践,踏。”教师用书则把这句话翻译为:“踏上华山修城墙,借用黄河做护城河。”课本和教师教学用书的这一解释和翻译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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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学期,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中出现了一些变动。其中第四单元的《化石吟》中增加了对“肉体虽早已腐朽化为乌有”一句中“乌有”的解释,并将“乌”字解释为“同‘无”’。同时,本单元中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的《山市》一文中,将“既而风定天清,一切乌有”中的“乌”字注释删去,换成了“既而”的注释。而此前的注释也是将“一切乌有”中的“乌”解释为“同‘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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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字别解《诗经·魏风·伐檀》:“胡取禾三百廛兮”的“取”,课本及各家选本都不注,也许是因为它是个常见而通俗的字,毋须解释。一般都把这个字解释成“拿取”或是“夺取”。但仔细推敲一下,还可以有别的解释。《伐檀》是魏国的民歌,魏国于公元前661年被晋献公所灭。所以,《伐檀》当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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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四利 《语文月刊(学术综合版)》2011,(1):16-16
人教版《先秦诸子选读》第二单元第四课中引用僻经·大雅·灵台》的诗句:“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对此句,课本注释为:“百姓筑作,不到一天就把它筑成了。”把“不日”解释为“不到一天”。查1988年版的《辞源》,此句解释为:“不久”,“言其完成之速”。到底哪一种更准确?再查资料,笔者发现,这两种解释都不准确,原来前人对此早已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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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上册《陈涉世家》中有这么一句话:“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课本把句中的“旦日”一词注释为“第二天”,笔者认为此注不妥,应该把“旦日”一词解释为“太阳初出时、天亮时、平旦”。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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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苏丽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5,(4):34-35
“金人十二”语出贾谊《过秦论》“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句中“金人”一词,应怎样解释,语文界说法不一。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意见:①铜人说。过去的选本和教材多持此说。现行中学语文课本虽未对“金人”作出解释,《教师用书》中的译文也未翻译,但认同传统解释之意则不言而喻。②铁人说。某些选本如天津古籍书店1981年出版的《文白对照古文观止》一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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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列传》第二段里有这样一句话:“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对句中的“夺”和“不与”,课本及许多资料都解释为“夺取”、“不给”,意思是说,上官大夫见到了宪令草稿,要抢过来据为己功,屈平不给他。其实,这种解释纯属误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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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毅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7,(6)
“邹忌修八尺有余”的“修”同,脩”,历来被解释为:“高,长”。如《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修”字注释⑤为:“高、长”。其例句有:《战国策·齐策一》:“邹忌~八尺有余”。《淮南子·齐俗》:“短~之相形也。”我认为,《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把“邹忌~八尺有余”的“脩”与“短~之相形也”中的“脩”相提并论值得推敲。“邹忌修八尺有余”的“修”字,中学课本注释为:“长,这里指身长。”这优于《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注释,因为它注意到了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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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陌上桑》(收入初中语课本)有句:“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孔雀东南飞》(旧题《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收入高中语课本)有句:“东家有贤女,自名为罗敷。”这两处的“自名”中学教材未注,究竞应作何解?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学作品选》时前一句未作解释,而把后一个“自名”解作“名字叫做”,“名”是“名字”,“自”能当“叫做”讲吗?再说后面的“为”字也没有了着落。季镇淮等编写的《历代诗歌选》释“自名”为“自然要取名”,是人都要取名,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是可以的:但取什么名并无必然性,“自然要取名为罗敷”于理不通。邓英魁主编的《中国古代学作品选》、巴蜀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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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恒斌 《中学历史教学研究》2005,(3):47-47,46
现行中学七年级历史课本在讲到北宋灭亡时有这样几句话:“1126的,金军乘大雪攻破北宋京都汴京。第二年,金军俘虏徽宗和宋钦以及宗室后妃等三千多人北去,并掠走宫廷仪杖、天下府州图、典章、天文仪器、乐器以及大批珍宝器物,北宋灭亡。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靖康之变”。岳飞在《满江红》词中也写道:“靖康耻,犹未雪。”那么,汴京是如何陷落的?靖康之变究竟是怎么回事?钦二帝的命运又如何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