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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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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兴奋剂处罚中的程序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对国际奥委会和美国悉尼奥运会前后的兴奋剂处罚的程序公正问题进行研究。指出悉尼奥运会改革后的国际奥委会和美国兴奋剂控制系统更有效率。美国兴奋剂控制中听证、无偏私的仲裁员、不听证不处罚的原则是程序公正原则的体现,能够保护运动员的权利。目前我国兴奋剂处罚虽然按照《反兴奋剂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听证制度,但是程序公正并未作为一项制度明确规定下来;我国对兴奋剂处罚的听证程序中的无偏私的听证者、告知、答辩、期间、法律代理、申诉几乎未涉及;应参照国际奥委会和美国的做法完善我国兴奋剂处罚程序;应建立审查委员会和体育仲裁制度,对兴奋剂违禁进行听证仲裁;听证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召开听证会;仲裁员应由体育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构成;仲裁员无偏私;当事人聘请代理人出席听证会的权利;告知、答辩和举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在反兴奋剂工作中运动员(即竞技体育运动的参与者)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及协调是反兴奋剂规则制定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反兴奋剂工作中对运动员权利进行干预的合法目的是:保护运动员的健康权;维护体育赛事中的公平竞争;以最小程度干预运动员权利来实现反兴奋剂工作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版)》新修订条款加强了对运动员个人权利的保护:一是将健康促进与运动员权利保护列入了体育功能;二是新修订条款对"受保护人员"的界定体现了对未成年运动员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特殊对待;三是新修订条款更强调兴奋剂违规纠纷案的听证程序和审判的公正性;四是新修订条款使兴奋剂违规处罚与兴奋剂违规行为更符合相称性原则;五是新修订条款确保了运动员权利在反兴奋剂工作中受到同等保护。由此,中国政府应当在《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兴奋剂检查程序;与世界反兴奋剂工作接轨,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兴奋剂违规处罚规定;对中国运动员加强反兴奋剂教育,深化其对反兴奋剂工作的认识;要加强保护未成年运动员在反兴奋剂检查中的权利并要进行特别规制。  相似文献   

3.
国际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反兴奋剂条例》实施后,其中的运动员行踪报告制度引起了体育界的高度争议.许多运动员、体育组织指责其侵犯了运动员的隐私权、休息权、人格尊严和行动自由等,而国际反兴奋剂机构则坚决捍卫该规则的客观需要和正当性.就司法判例来看,行踪规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都得到了承认,但体现出衡量当事人过错和程序正当性的因素,反兴奋剂机构也在作出回应并表现出完善其保护运动员隐私权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对体育领域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进行处罚,以保障赛场洁净,保护运动员健康,维护运动公平,为各国体育界共识,并在国际和国内层面形成一系列兴奋剂处罚规则。然而,兴奋剂检测与处罚规则尚存有瑕疵,给运动员造成负担,运动权利受到影响,并产生大量纠纷。因此,完善反兴奋剂规则,调整归责原则和检测方法,保障运动员的质疑及申诉权,是平衡兴奋剂处罚与运动员权利保护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5.
“孙杨抗检”事件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裁决并发回重审而告一段落。回顾事件发展脉络,可以厘清国际泳联、国际兴奋剂检测与管理公司、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与该事件的关联关系和权责划分。在兴奋剂检测样本采集程序中,孙杨与采样人员的法律关系因国际泳联的授权委托而建立,采样人员的资质牵涉到运动员的重大人身权益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未提供明确授权和资质证明的样本采集属于程序违规,无法期待孙杨配合样本采集工作。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程序中,有关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品格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并未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孙杨抗检”事件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在辅助人才建设、法治精神培养和反兴奋剂重视程度方面存在不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改革也刻不容缓,避免落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窠臼。  相似文献   

6.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国际体育界的盛事,是各国运动员公平竞争,践行体育精神的重要平台。近些年来在奥运会的比赛过程中屡屡出现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等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行为,本届里约奥运会俄罗斯运动员就因为服用兴奋剂的现象严重而被禁赛,被剥夺了参赛资格。被禁赛的原因在于俄罗斯运动员违背了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的义务。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运动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享有奥运会的参赛资格,比赛中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将有关争议提交国际体育仲裁员仲裁等;运动员的义务主要是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等国际体育规章的规定,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其他竞赛道德。运动员参与奥运会活动是展示祖国软实力的过程,除了要表现出最好的运动成果,更多的是代表祖国向世界展示出健康、自信、乐观的精神。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同时遵守相应义务是运动员在奥运会舞台展示自身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法律是反兴奋剂斗争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反兴奋剂法建设经历了从《体育法》有限条款到《一号令》再到《反兴奋剂条例》的发展历程,反兴奋剂斗争已纳入法制化范畴。我国反兴奋剂法制建设中所确立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处罚制度和教育制度等。随着反兴奋剂斗争的深入、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国际上反兴奋剂法律的加强,我国的反兴奋剂法律还需要继续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韩勇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30(12):1614-1616
通过案例分析对体育纪律处罚的程序公正问题进行研究;指出体育纪律处罚应遵守程序公正以保障当事人权利:被中立的仲裁者听证的权利;法律代理的权利;传唤证人的权利;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被告知权;举证责任在体育组织一方.在听证中,听证者身份应独立,听证者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无职能混和.体育组织在选择仲裁员时注重其法律与体育资格,一些体育组织在涉及运动员的听证中规定要有高水平运动经历的人作为仲裁员,以保证运动员权利.  相似文献   

9.
德国体育历史上发生过惨痛的兴奋剂事件,这也刺激了其后续加强反兴奋剂机制建设。德国对兴奋剂的治理主要是立法干预与监管,其围绕尊重体育自治和保障运动员权益的核心价值,制定严格的制裁措施,并建立起涵盖德国体育协会内部仲裁、体育仲裁院仲裁、德国法院对体育仲裁的司法审查的救济机制。通过典型的卡特琳·克拉贝案,进一步探讨德国反兴奋剂法治实践的经验、意义。认为德国反兴奋剂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对我国同样有借鉴价值。指出,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非法使用兴奋剂的惩罚制度,完善兴奋剂处罚的救济机制,建立仲裁救济机制,加强司法审查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0.
《反兴奋剂运动员权利规则》是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下属的运动员委员会制定,执行委员会批准通过的首个明确规定运动员在反兴奋剂活动中权利的文件。作为运动员参与反兴奋剂活动的基础,该文件的制定与修订争议不断,多集中于文件名称、法律地位及其内容中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部分。在体育组织的干预下,起草者修改了文件的名称并澄清“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使该文件的意义与价值存疑。建议在日后的修订中慎重考虑文件名称的匹配性,在厘清该文件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国际标准关系的基础上,赋予其法律效力或给予象征性法律规则的地位,完善对受侵犯权利救济的指引,加快建立申诉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一种积极的辩护形式,程序性辩护在推动法院实施程序性制裁措施方面有重要作用,然而,受传统法律思想影响,我国法律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程序性辩护还没有被广泛接受。要实现程序正义,就必须完善法律体系,提升法院权威,扩大程序性辩护的运用范围。  相似文献   

12.
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主要包括政策类、规划类和项目类听证。它们的共同特征在于,以理性论辩的方式确认体现公共利益的公共目标,以此限制行政决策权的恣意。在听证程序设计中,需将理性论辩的要求渗透到相应的程序规定中,即,有利于广泛参与的程序准入规定;有利于充分论辩的程序权利规定;有利于认真反思的程序角色规定;有利于结论自治的程序终结规定。  相似文献   

13.
行政听证是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要实现程序正义的价值目标,行政听证至少须满足公开、参与、对等、回避、严格程序这些原则条件。  相似文献   

14.
程序公正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内容,它的客观存在及其特殊性,使其意义不只在法律学"学科内"得到反映,而且在"学科外"的其它学科领域内也能得到很好的体现。若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可将程序公正的具体意义归纳为:法律学层面上的真理性价值、归化性价值、自约性价值和经济学层面上的确权性意义、降本性意义、活络性意义。深入探讨这一方面的认识,是我们形成良好的程序公正观所不可缺少的基本理论研究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15.
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律师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对于促使辩护成功、督促追诉机关依法执法,保护被追诉者合法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李庄案为视角,从对程序性辩护的概念解读入手,进一步比较、分析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的区别,并对程序性辩护的现实局限及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相似文献   

16.
运动竞赛是竞技体育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和本质特征,研究通过对程序化参赛的历史溯源、基本内涵、作用、构成要素以及运用要求等核心构件的理论阐释,结合竞技体育实践,对程序化参赛的基本理论观点进行了系统总结与概括.  相似文献   

17.
以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为基础,考察了接续词对话语理解的制约作用,并讨论了适当关注接续词作为听力理解的一种主要策略对听力教学的启示。  相似文献   

18.
对刑事诉讼价值理念的传统定位,主要为由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构成的“二元价值体系”。刑事诉讼的实现刑法目的价值侧重于犯罪的控制,而妨碍刑法目的价值则侧重在权利的保障与程序的正当性。刑事诉讼所体现的“二元价值”论,实为对两大法系诉讼模式在价值选择上的高度抽象与概括,而其背后隐藏的实质精神理念则为自由与安全。  相似文献   

19.
培养高技能人才,需要对其知识结构进行深入探讨,以此为职业教育实践工作提供支持。同时,还应区分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两个不同的纬度,在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开放性特点的基础上,进而明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通识教育”与“专识教育”的区别。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具有显著的伦理性,这可从立法、司法等环节来加以验证,要探究其原因必须把中国古代法的起源作为切入点,进而从物质载体、经济基础、政治权力的支持、社会文化背景的衬托等方面来回答为什么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伦理化会持续如此之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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