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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中国体育社团改革的若干法律制度设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制度环境是体育社团法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体育社团组织的法律制度应主要以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结社自由为宗旨,符合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既要有利于体育社团的自身发展,又要规范和引导体育社团的法治化发展.具体制度设计安排应从法主体制度、管理法律制度、经营法律制度、财产保障及公共支持法律制度、评价与监督法律制度、纠纷法律救济制度等方面考虑,这些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优化体育社团改革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2.
我国体育法亟待伦理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背体育道德的现象日益泛滥,道德规范失效后,作为最后屏障的法律调整竟然也难以有效发挥规制作用。究其原因是体育法立法中伦理化价值的缺失。综合运用价值分析方法和法哲学分析方法,认为无论从体育发展的现实要求而言,还是从法律规范的完善与评判而言,我国体育法都亟须伦理化。提出应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树立“以人为本”、“权利本位”的立法理念;突破单一的体育社团内部处罚机制,将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纳入个人信用制度;完善《体育法》中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3.
国家重视体育社团功能作用和现行体育社团立法长期滞后是我国体育社团立法修改的立法背景。依法治体、体制改革加快、民间参与管理、政府鼓励、问题丛生是我国体育社团立法修改的立法条件。我国已经建立起以宪法为龙头的体育社团立法体系,并且具有行政立法主导、配套立法缺位、回避立法难题等立法特点。我国体育社团立法正在面临体育社团改革挑战和立法体系内部冲突的立法困境。未来我国《体育法》体育社团立法修改,应当保持专章立法体例不变,明确体育社团法律性质,保障体育社团独立地位,明确体育社团管理职权,加大体育社团扶持力度。  相似文献   

4.
对《国民体育振兴法》的内容框架和立法特点进行详细解读,并分析其可供我国体育立法借鉴之处。最新修改的《振兴法》内容结构包括总则、体育振兴措施、国民振兴基金、体育振兴券的发行、体育团体培育和补录6个部分。研究认为《振兴法》有以下方面值得借鉴:重视立法修改和完善;注重配套法规的制定;法律用语上较好地平衡了专业性与普及性;对于体育基金和体育社团的法律保障比较齐全;立法保障体育领域的公平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中国体育立法修改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运动员申诉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当对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竞赛组织委员会等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服时,依据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运动员有权向上级行政部门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然而,我国运动员在运用申诉权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际操作中却遭遇诸多法制困境.对运动员行使申诉权所存问题进行法理分析,提出完善体育法律规范、建立体育仲裁与诉讼制度、拓展运动员申诉路径等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体育社团惩戒权约束的对象是社团成员,对体育社团外部成员并无约束力.其规范的行为是体育社团成员的违法行为及与职业有关的不当行为.不包括与职业无关的不当行为.体育社团惩戒规则不可设置有关限制社团成员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的惩戒种类,这属于"加强型"法律保留;惩罚金、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终身禁赛、取消注册资格等惩戒种类,可先由国家法律作出原则性规定,后由体育社团惩戒规则具体化,这属于"框架性"法律保留;体育社团无需法律保留可自行创设的惩戒种类,包括警告、训诫、内部通报批评、一定期限的暂停执业资格、剥夺社团章程所赋予的利益等.  相似文献   

7.
体育伤害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除非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违法阻却抗辩事由 ,适用侵权行为法的一般规定。体育伤害是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 ,应平衡各方利益 ,进行法律规范。风险自负理论可以说明体育伤害的免责范围与归责基础 ,我国目前可采用单行立法方式填补法律漏洞 ,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可以在实践中以调解为主灵活处理 ;体育伤害受体育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与侵权法共同调整 ,不同国情各有侧重  相似文献   

8.
尹晓峰 《体育科研》2009,30(5):34-40,59
从体育基本法的历史演进、体育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与定位、体育政策与相关法律、法律在体育事务中的应用等视角着手,阐述了日本体育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况,并从体育立法、管理体制、体育社团、相关产业、体育纠纷、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日本体育法规为我国体育立法工作带来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我国当前体育社团改革应确立公益性与互益性体育社团的基本分类,并使公益性体育社团成为我国体育公益事业的重要承载主体,当前各类社团应根据其性质确定自己的改革方向.公益认定是公益制度的重要内容,涉及体育社团的成立、监管和终止各个环节.识别体育中的公益领域、明确公益认定主体、制定明确的认定要件、规范认定程序,是公益性体育社团制度和体育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10.
我国《体育法》体育社团立法修改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体育法》对于体育社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现行《体育法》中有关体育社团的法律条文正面临着立法滞后与立法冲突的现实挑战,有必要重新修订和完善现行《体育法》。对此,提出诸如保持专章立法体例不变、明确体育社团法律性质、保障体育社团独立地位、明确体育社团管理职权、加大体育社团扶持力度等五项立法修改建议,以供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11.
诚信建设是我国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在后脱钩时代逐步迈入以切实的依法自治实现良序化发展情境的必要环节。运用文献资料法与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式为切入点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诚信建设进行研究。主要结论:协会对失信问题的容错率需求形成一种诚信建设壁垒,协会的垄断性行业话语权使其诚信建设客观性堪忧,配套制度设计缺失致使协会诚信建设制度基础不牢,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缺失使协会诚信建设信息资源失联,内外部主体的相关意识欠缺使得协会诚信建设动力式微是我国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诚信建设面临的现实阻碍。协会诚信建设实践应分别对待两个层次的失信问题,协会应接受对于诚信建设客观性的协同化监管,建设遵循软法之治的协会内部诚信制度体系,打造第三方协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并融入征信系统,以舆论宣传建成利于协会诚信建设的拟态环境,是我国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诚信建设的关键路径之所在。  相似文献   

12.
体育基金会对我国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对我国15家省级体育基金会资产状况的调查表明:其整体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省级体育基金会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部分指标间存在统计学显著意义的相关关系,其中信息公开途径个数、中基透明指数与有形资产指标、无形资产其他指标间存在更为紧密的相关关系,提示省级体育基金会在自身建设中应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   

13.
我国体育彩票社会公信力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我国体育彩票社会公信力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发现,影响体育彩票社会公信力问题主要表现在体育彩票发行、管理、运营等方面。研究认为应着重从立法入手不断强化监管,建立信息披露长效机制,加强自律意识培养和司法体系建设,建立体彩公信力补救机制,加大体育彩票诚信监督体系建设。研究旨在为提高我国体育彩票的社会公信力提供有益帮助,从而促进体育彩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运用实地调查法、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探讨沪、苏、粤三地政府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的实践。研究发现,上海创新政府购买赛事服务长效机制,体育社团内在活力持续激发;江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团建设,体育社团实体化社会化程度日益显著;广东重视体育组织规范化治理,体育组织发展多元扶持体系逐步完善。但仍存在着培育制度有待完善、政府职能转移力度不够、对奥运项目体育组织和非奥运项目体育组织的扶持欠均衡和体育社会组织自身较为弱小等问题。研究认为,政府应尽快完善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的制度设计,强化非奥运项目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简政放权,提高体育社会组织业务能力水平等。  相似文献   

15.
体育社团法人治理对于提高体育社团的能力建设和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应成为未来改革的趋势所在。现有体育社团法人治理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健全、治理机制不完善与政府过度介入的困境。通过制定《社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体育社团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制定非强制性的法人治理指引,为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提供范本;加强民政部门对体育社团遵守章程的监督,使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有章可循;强制体育社团建立监事会、加强章程实施的有效性、完善社团议事程序和规则、落实民主选举制度以及扩大会员范围等措施,以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  相似文献   

16.
张程龙 《体育科研》2021,42(6):23-29
反兴奋剂问题是发展体育事业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点问题,而具有体育基本法地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法》)对反兴奋剂问题规定过于原则,已严重滞后于国家反兴奋剂工作的发展。在《体育法》修改的大背景下,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的方法对《体育法》修改中的反兴奋剂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体育法》中对反兴奋剂问题进行修改是当前国家体育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反兴奋剂工作发展的保障,且有利于运动员权利的保护 ;同时分析《体育法》修改应重点关注反兴奋剂领域中的基本问题——管理体制、信息公开机制、教育制度的不完善 ;最后结合《体育法》的基本法地位以及上述基本问题,提出需要在《体育法》修改文本中设置反兴奋剂专章,且明确反兴奋剂的工作方针、管理体制、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科研与国际合作 5.个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17.
我国单项运动协会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与政策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基于管理学理论对我国单项运动协会管理体制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单项运动协会的地位、职能模糊,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不顺;协会官办色彩浓厚,受政府部门制约;协会的角色定位不清,项目管理中心职责不明;协会合法性不足,自治权无法有效落实。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单项运动协会管理体制,必须由单项运动协会进行独立行业自治。  相似文献   

18.
随着体育社团的发展,当前"管控型"的登记审批制度阻碍了体育社团法律主体地位的认可,导致民间体育社团无法注册并获得合法的地位。应该改革体育社团主体资格认定制度,确立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为原则、以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为例外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9.
对国际体育信息的采集、归纳、整理、分析,对把握国际体育发展的趋势,与世界保持同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奥委会、各种世界体育协会(联盟)的官方网站,世界著名媒体的新闻网站,自媒体是国际体育信息收集的主要网络渠道。筛选网络信息的原则是,泛览精收原则,有效确认原则。网络信息收集的注意事项是,尽量注明信息源出处,尊重作者版权;内容以专业人士学习、参考为主。信息采集的内容以各国比赛成绩资料的收集,国际比赛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国际体育赛事的专项新闻信息收集为主。通过信息了解国际自盟( UCI)项目设置的竞赛规则,了解国际规则变化及对手情况,掌握自行车专项器材、研究方法、手段的改进与创新等。  相似文献   

20.
辨析体育协会改制后其法律主体地位的重构及监察范围的重新界定,在此基础上讨论体育监察体系的重塑。认为:尽管体育协会改制后实现管办分离,成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社团法人,但改制后的部分协会仍属于行使公权力的社会组织,协会内部公职人员应纳入监察监督范围。体育协会监察范围的确定可以公权力和自治权的边界为主线,结合权力来源和依据、专属性和开放性等标准,在个案中进行综合判断。体育监察体系应以平衡体育自治与监察监督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更新监察法律规范,以权力清单明晰权力和监督边界,构造综合性体育监察体系,建立高效的体育腐败监察调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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