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1 毫秒
1.
2.
3.
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与创新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有效解决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是修订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根本动因。新《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经费投入、政府责任、学校安全、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教师队伍、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重大的突破。这部《义务教育法》是我国义务教育立法和义务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4.
我国教育法制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对新《义务教育法》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进程取得历史性成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义务教育法》突出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强化了政府保障义务教育的监管职能;把政府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了政府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审议通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关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推进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施高质量义务教育的呼声。一、充分认识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也将翻开崭新的一页。1986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义务教育法,2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人均受教育年限由4.3年提高到了8.1年,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在新的历史时期,义务教育面临着新的… 相似文献
6.
办好义务教育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履行各自的责任。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解决新的教育问题,我国对《义务教育勘进行了修订。新《义务教育法》突出“责任”这条主线,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清晰各自责任,凸显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8.
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教育问题不断涌现,应运而生的新《义务教育法》与旧《义务教育法》相比,更为具体,涉及更多社会热点问题,可操作性强。最重要的是,通读该法能让人深刻体会到“责任”二字,明白发展义务教育应是谁的责任,为了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什么样的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免除杂费的规定成为本次义务教育法修改的一个亮点。它凸显了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关注。许多媒体以“破冰之举”“收费义 相似文献
11.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亮点。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均衡发展体现在政府责任、经费保障、师资配置、教育督导、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这是1986年制定的《义务教育法》中所没有的。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它将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着怎样的意义和影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要求采取哪些举措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应注意抓好哪些重点工作?日前,记者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进。义务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张力认为,新修… 相似文献
12.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13.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14.
15.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16.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
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
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编按] 相似文献
17.
我认为农村的义务教育虽然有了新义务教育法,虽然有各级领导的重视,但是在这个大的转折时期,义务教育仍然还处在一个非常艰难的时期。过去是人民教育人民办,义务教育才达到这么高的一个水平,现在中央提出义务教育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教育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很多农民期盼着新的义务教育法,行政领导也在期盼着。但是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学校的运转责任很大、压力很大,办学要比过去更加艰难。当前面临着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8.
强化政府责任 推进教育普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施行,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而这一切,显示了国家进一步发展义务教育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在这个必将载入史册的历史时刻,让我们共同见证法治的进步,与教育的前行。本刊第8期曾刊登了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孙霄兵、黄兴胜的文章《关于〈义务教育法〉修订背景及主要问题的思考》,本期我们特别约请劳凯声、金武卫、黄文军同志撰写文章,对新《义务教育法》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19.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全省部分州(地、市)县教育部门的领导和中小学教师、校长代表以及省人大、政协教科文卫、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感受和体会,并就新《义务教育法》的亮点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领会。一致认为,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责任、政府行为;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体现了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观念;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的地位、权利、义务;充分考虑到了地区、民族、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性,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本质,是真正意义上将义务教育纳入法制轨道的一部法律。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推进“两基”攻坚工作。 相似文献
20.
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施行。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新《义务教育法》还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特别关注和扶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