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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建仁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3(1):81-84
要发挥市场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最要紧的是要建立起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对资源配置真正起基础性作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行政手段所形成的大量行业垄断、地区垄断,严重阻碍了效率的提高。为此,反垄断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和紧迫任务,具体措施包括:制订与实施反垄断法;减少与废除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价格管制。 相似文献
2.
朱文彬 《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06,23(3):97-100
首先简单地归纳了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几种表现形式,继而剖析了西方发达国家依法管制公用企业的主要经验及我国目前相关的立法现状及其不足,最后从设置专业化的管制机构、依法引入竞争机制、尽快颁布并实施反垄断法这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了依法有效管制我国公用企业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李小明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36(4):62-67
复杂经济社会中垄断行为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根据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可归纳为三个部分: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企业合并审查.欧共体竞争法提出了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将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其它垄断行为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其独有的性质和特征,使我们加深了对它的认识,并区别于其它垄断行为.加强对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住行为研究有助于我国反垄断立法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张骏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11,(1):53-58
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目的:两者的构成要件,比如主体、归责的意思状态、能引致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范围、损害的认定、损害的计算等方面差异明显;两者的实现方式,如管辖的法院、公权力的介入程度及诉讼时效等方面也有所区分。但是,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第五十条对反垄断损害赔偿的规定却极为简单,并且以民法作为依据,这显然会影响到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因此,应当在《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和确定我国反垄断赔偿的合适赔偿倍率,即三倍赔偿模式。 相似文献
5.
如何在专利保护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之间寻找适度平衡,一直是各个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和反垄断制度相互配合.对于促进技术创新、保障市场竞争有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问题专利为出发点,探讨保护和反垄断之间的同一性和对立性,建议从立法、司法、鼓励政策和增强公众认识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专利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6.
目前,世界上各国反垄断法主要有两种规制方法:结构主义的规制方法与行为主义的规制方法,行为主义规制方法已经成为各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主流和发展趋势。文章从美日等国反垄断法规制方法的变化潮流,结合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方法的选择:一方面,可采结构主义规制方法侧重于打破行政垄断;另一方面,可采行为主义规制方法用于打破市场垄断。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反行政性垄断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鹏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0,12(1):91-9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的经济体制产生的弊端不断显现,由此而产生的行政性垄断成为我国转轨时期垄断的主要形态。在学者们不断争论如何反行政性垄断及其相关问题的同时,备受期待的我国新设置的反垄断机构面对严重的行政性垄断却几乎无能为力,因此遏制行政性垄断必须另谋蹊径。 相似文献
8.
特许经营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规模化、全球化、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商业和贸易经营方式。特许经营涉及的法律问题诸多,竞争法(主要是反垄断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拟针对特许经营中的纵向非价格限制竞争行为——搭售行为进行分析,探讨我国特许经营中搭售行为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9.
我国加入WTO后,外国企业即拉开了对我国知识产权战役的序幕。以中国DVD专利案为始,温州打火机案、美国英特尔公司与我国东进公司、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与我国奇瑞汽车公司以及思科诉华为案等一系列案件层出不穷。大量的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给我国本土企业与自主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可磨灭的恶果,也不利于国家科学技术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中华民族的振兴。而仅仅寄望于一部反垄断法就能解决所有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什么是知识产权滥用,为什么会出现跨国公司的这种知识产权滥用问题,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这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王聪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16-17,20
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过于简单,需要在后续立法活动中予以扩展。本文从反垄断法民事责任和普通民事责任的区别入手,对反垄断法民事责任制度的本质进行了分析,剖析了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民事责任体系的现状及缺陷,从而得出我国反垄断法必须在后续立法中对民事责任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以改变我国当前的反垄断事业只注重行政执法,重视国家机关力量现状的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