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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体育权利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明晰体育权利的性质、内涵和属性是体育立法、执法和司法及体育法学研究与交流的前提与基础.研究认为国际体育文件是体育权利的渊源;体育权利本质上是人在接受体育教育和参加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应享有的自由与利益;体育权利由体育运动权和体育教育权两项核心子权利构成;我国体育权利总体上属于社会文化权利且目前为推定性权利;体育权利具有基本权利的各项属性.我国体育立法及<体育法>的修改应按照权利立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践中应以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并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  相似文献   

2.
权利保护视野下的体育法制建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体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强体育领域相关权利的保护,体育权利涉及体育参与者在体育活动及体育事业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对这些权利可以按照主体划分为体育人权、公民体育权利、运动员体育权利和体育产业权利等。从权利保护的角度看,我国的体育法制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包括权利规定不够系统,缺乏对大众体育权利的保护、权利宣传不足以及体育执法中侵权现象明显等等,所以必须以权利保护为核心,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相关权利的保护程度应成为评价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3.
体育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残疾学生体育权利对其发展自身、立足社会和融入社会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鉴美、英国家残疾学生体育权利保障立法的经验性成果并与我国"以法护权"系列立法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保障残疾学生平等体育权利在立法方面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平等体育权利,完善立法形式,建立特殊教育法,加强配套法律建设和完善救济制度等建议,来完善我国残疾学生体育权利保护立法,以期对残疾学生平等体育权利提供切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学生体育权利制度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有的学生体育权利的制度中,宣言性、原则性、概括性的条款内容占很大的比例,我们只能从其法律原则和精神理念上理解,而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许多有关学生体育权利的法律、法规中,对侵犯了学生体育权利的法律责任不具体、不明确.保障学生体育权利的实现,要加强学校体育立法工作,加强对学校体育法制的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全社会对学生体育权利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用科学发展观审视体育学科体系的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自然学科、社会学科和人文学科对体育学科体系进行分类梳理,符合学理的惯性思维,但它是从宏观学理进行分类,在实践中难以据此设立体育学的分支学科.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社会体育是当前我国体育界广泛采用的提法,但科学性不够,并不能作为划分体育学科的标准.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我国体育要实现从"重物"到"重人"的转变,从体育实践主体--人的价值需求出发,体育学因此可划分为身体教育学、运动竞技学和健身休闲学等分支学科.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宪法中公民体育权利是受到立法的保障的,伴随着我国社会进程飞速发展,体育权利的立法问题得到了解决,目前已经纳入到我国宪法的运行体系之中,社会法制化建设的日益健全,是社会进步必然产物。对于如何保障我国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已经成为了体育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了使公民可以享受到平等的体育健身权利,合理解决在体育运动时出现的各种纠纷。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以及对公民体育健身权利的一些主要见解,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立法保护的措施,并且希望可以帮助解决公民体育权利中所产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7.
在体育法修订过程中,“体育权利”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概念.现有研究取得不菲成果,但在方法论上普遍存在缺陷,表现为:不当地套用权利的要素分析方法,导致体育权利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几近失控;过分倚重概括性分析方法,将体育权利与权利要求混为一谈.鉴于莫衷一是的研究现状,《体育法》修订时若贸然将体育权利作为单独条款进行概括性规定,实难保证立法质量.因此,应转变思路,突出体育权利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性;《体育法》修订应当以体育权利为灵魂,但并非要让权利性条款在数量上占优势,而是需要落实在制度构建中,体现在文本表达上;既做好总则中体育权利的宣示,又应在具体权利立法时转变观念,根据行为而不是权利义务观念进行表述,在法律关系中划定体育权利的边界,为体育权利的实现夯实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8.
现有体育教学方法分类体系存在研究范围过窄、分类标准不一、方法层次不清、整体结构不全等问题.新的体育教学方法分类体系将传统与现代体育教学方法统一起来,将教学方法划分为整体类、方式类与技能类3个层次;合理开发技能类学习方法;按整体类教学方法的功能、教学信息的传递途径、教与学的技能3个标准对不同层次的教学方法进行分类,构建一个"三层次、三标准"整体式的体育教学方法分类体系.  相似文献   

9.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对日本《体育基本法》的立法情况和立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分析其对中国《体育法》修改的可借鉴之处。研究认为,我国《体育法》应该对体育进行较高的价值定位,并界定清楚所调整的"体育"的概念和含义。《体育法》修改应确认公民体育权利,并要以公民体育权利保护为立法理念的核心,促进全民体育的发展。还应明确法定体育管理体系,确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的权责与义务,增加对基层体育机构和组织建设的立法内容。要考虑到配套法律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使《体育法》及其配套法律和政策能够为新时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体育立法的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伟  程亚萍 《体育与科学》2011,32(1):1-4,18
体育立法的价值不仅可以决定体育立法的效用,而且可以决定体育立法的利益归属和发展方向等。但这一根本问题并未有效地反映在我国体育立法中。我国只有在确立了体育立法合理价值的条件下,才能科学构设体育立法合理价值的内容,如维护公平、便于管理相对人权利的实现和追求效率等。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立法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未予以明确规定,学界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也存在误读,不利于认清这一权利的本来面目。从解释论角度而言,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的对体育赛事进行现场直播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侵权法上的利益。但从立法论角度而言,体育赛事转播权应是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的排他性财产权,其所能控制的行为不仅应包括体育赛事的现场直播,还应包括一切以体育赛事为基础所形成的视听成果的传播。故应重构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制度,立法应明确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性质和权利内容,规定无论任何盗播行为,只要涉及以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权利的体育赛事为基础所形成的视听成果,体育赛事组织者均有权以体育赛事转播权为依据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论公民的体育权利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通过对公民权利内涵和体育需求发展的分析,以及对公民体育权利法律规定的有关论述,揭示了体育权利已成为现代公民权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而提出,确认并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反映了当代国际上体育立法的一种趋向,更应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体育立法的根本目的和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13.
从实然和应然维度论证了体育权在国际上正在发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从实然层面看,无论是各政府间法律文件,如有关国际人权条约,还是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宪章》,无论是诸多国内立法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体育教育、体育运动和体育活动宪章》,都直接或间接规定或阐释了参与体育活动是人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体育人权不同于一般的体育权利,也不能为健康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工作权等现有国际人权所涵盖,它应当是一项独立的人权。这项独立人权从应然性上可归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哲学层面上讲,体育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身体潜能发挥和通过团体体育发展合作性和个人意志品质等;二是从法理上讲,速成习惯国际法理论为通过国际共识形成新的人权类型提供了法理支持。前述诸多国内和国际文件中所宣示的体育权支持了这种新型人权正在形成。  相似文献   

14.
于善旭 《体育科研》2016,(1):43-45,66
自国际体育仲裁制度建立以来,在体育全球化和奥林匹克运动与国际体育的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在中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对建立体育仲裁制度进行了从理论研究到立法实践的多方面探索,但这一制度至今尚未建立起来。本文透过没有出现大量体育纠纷外显并激化而威胁正常体育秩序的困局这一表象,分析创建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现实压力与动力不足的实质原因,是在高度行政化的体育体制下缺乏各权利主体的自治空间,消融着依法维权的意识并掩盖着利益博弈的纷争。本文认为当下中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的新发展,为建立体育仲裁制度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重要的机遇,同时本文对积极进行体育仲裁试行实践和加强多个方面立法提出了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自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非常注重运用多种工具推动改革进程,在各个领域的改革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试验手段,其中就包括立法试验。对我国体育领域的立法试验实践进行全面的回顾检视,可以发现立法试验已经成为体育领域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试验主体、事项范围、试验程序等方面也存在问题。面向未来,体育领域的立法试验仍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观念变革的前提下,体育立法试验的主体和事项范围均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既需要充分运用现有制度,也需要体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激发其他主体对体育改革的热情,并与之共同努力,从而实现立体化的体育立法试验体系。  相似文献   

16.
论运动员公平竞争权——法学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平竞争是运动员的重要权利,是运动员其他权利存在的前提,具体包括权利、竞争机会、竞争规则和竞争结果的公平。公平竞争之于运动员,是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准则,是运动员的道德和法律权利,在法律上的支撑,主要有宪法、体育法、体育行政法规和体育政策等。但该权利在实现中却出现了一些侵权现象,如虚假行为、受贿行为、侵犯行为、赌博行为、破坏行为等。侵权行为的要件主要包括四个:侵犯运动员公平竞争权的主体、所侵犯的利益、侵犯公平竞争的行为和该行为引起的侵害结果、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加强公平竞争权的实现要从观念、立法、执法、监督和道德建设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7.
中国体育法制之殇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主导的体育法制体系,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我国体育法制体系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体育概念一直存在争议,导致体育的法概念缺失,以致体育法律主体之间边际关系模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具有体育基本法的基本特征,但它的浓厚行政法色彩,体现了权力本位(管理本位)的立法思想倾向.希望在修法时回归权利本位;作为最具体育自治特色的体育仲裁制度及机构建设仍然处于空白状态,令人遗憾和无奈;学校体育法制并没有成为学校体育问题的有效依据;现有体育法制体系不能保障相关体育权利等.这些基本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体育法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我国体育仲裁的立法主体及立法依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采用文献资料法,认为国务院有权成为我国体育仲裁的立法主体,这既是由体育仲裁调整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也是由体育仲裁自身特点决定的,而且符合立法第8条的规定.依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我国<体育仲裁条例>可以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起草,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国务院的体育仲裁条例必须与其上位法相一致,其立法依据是:宪法、立法法、仲裁法、体育法及相关民事法律(狭义),并参照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9.
论高校学生的体育权利及其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学生的体育权利主要包括,受体育教育权、平等权、人身权。高校体育场地、器材的严重不足和配置结构的不合理、高校学生自身缺乏必要的吃苦精神、对于体育权利缺乏应有的认识、高校体育教材的滞后,成为影响我国高校学生体育权利实现的主要因素。可以通过合理配置体育活动场地、器材,选择新兴大众体育项目作为教学教材,增强学生行使体育权利的观念和能力,健全保障体育权利的法律保障机制,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在实现学生体育权利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在体育赛事直播侵权纠纷中,法院跳过体育赛事权利而径行分析体育赛事节目或画面保护模式的通常做法欠妥。明确体育赛事财产权的性质可以使赛事直播在权利基础上正本清源,并统一赛事直播侵权纠纷的司法保护标准。理论上否定体育赛事可版权性的理由并不能统一适用于所有赛事类型。一些具有美感性和艺术性的体育赛事可解释为舞蹈作品或杂技艺术作品,从而获得版权保护。将来的《体育法》修订应当明确规定"体育作品"。非作品性体育赛事应当通过数据财产权加以保护,这既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也符合国内产业导向,同时与保护客体的性质相适应。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体育赛事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适用《民法典》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一般条款,或者关于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条款得以解决。在《体育法》修订中,我们需要明确规定体育赛事数据财产权,其具体内容包括数据采集权、数据传输权、数据使用权、数据处分权和数据收益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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