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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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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认与执行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样,国际体育仲裁裁决也可能需要它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纽约公约>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外国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但由于当事人身份地位及争议性质等的特殊性,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又具有不同于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特点.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体育仲裁裁决(包括北京奥运会仲裁裁决)尚面临诸如商事保留、体育管理和体育纪律处罚争议不可仲裁解决等法律障碍,须从立法上消除这些障碍.  相似文献   

2.
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宋军生 《体育科学》2006,26(5):78-82
1)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在初始研究中受到《纽约公约》、《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规则》等规定的影响,其间有与国际体育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方面,亦不乏有与其追求的不和谐之处;2)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各国立法承认与执行纽约公约裁决时所适用的程序规则较难以适用于国际体育仲裁;3)对《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精髓的有效运用将有助于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相似文献   

3.
中国的体育仲裁探索和对国际体育仲裁效力的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2010年中德体育法研讨会确定的论题,阐述了在全球性多元化纠纷救济和体育仲裁作用的日益凸现中,中国对有关国家和国际体育仲裁发展的高度关注,介绍了中国学者对体育仲裁理论和建立中国体育仲裁制度所进行的各种研究以及中国政府和体育界对体育仲裁所进行的实践探索。特别是重点概括了中国学者对国际体育仲裁效力问题的基本看法,分析了对CAS承认与执行及其与《纽约公约》的关系,指出了中国虽然在现行法律上仍存在着某些相关冲突,但通过北京奥运会等实践过程,能够有效地尊重和维护包括兴奋剂裁决在内的各种CAS裁决及其效力。  相似文献   

4.
对中国竞技体育中临时仲裁的含义及法律性质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将其与国际体育仲裁进行比较。认为,目前在我国统一仲裁制度中没有《体育仲裁法》调整体育纠纷的情况下,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为了解决北京奥运会期间相关的体育纠纷,ICAS(国际体育仲裁理事)可以在北京设立一个临时的体育仲裁机构,然而,我国的仲裁法不承认临时仲裁机构,这就可能会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上导致中外当事人的不公平。  相似文献   

5.
论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元欣  王健 《体育学刊》2007,14(1):122-125
在考察体育仲裁院司法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认为在现行《仲裁法》框架下,体育仲裁的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3种形式。在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仲裁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双重监督、双重审查和双重标准以及仲裁裁决被错误地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救济途径等问题,提出在体育仲裁委员会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在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上仅规定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对于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以程序审查为限,除非涉及“公共利益”;统一国内与涉外体育仲裁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在《体育仲裁条例》立法中赋予体育仲裁机构异议权等构建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在土耳其足球运动员和裁判员起诉土耳其政府的两起体育纠纷案件中,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土耳其政府败诉,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否定了土耳其足协强制体育仲裁制度的合法性,维护了运动员和裁判员寻求司法救济和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该判决与此前该法院在佩希斯泰因诉瑞士联邦政府案中认可国际强制体育仲裁制度的合法性并不矛盾:设置强制体育仲裁制度本身(perse)并不违法,但如果该制度中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未能满足独立性和中立性要求、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仲裁裁决不能接受国家法院的司法审查时,强制体育仲裁制度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诉权,而国家政府会因为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而承担法律责任。参考该案判决,根据中国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要求,在目前中国法院不愿意受理竞技体育纠纷案件、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并不存在的情势下,应当对以中国足协内部仲裁机制为代表的强制体育仲裁制度进行机构设置和程序规则方面的改革,保障其裁决机构的基本中立性以及裁决程序的公正性,并加快中国外部独立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避免李根案之类的尴尬局面再度出现。  相似文献   

7.
仲裁庭是裁决者,仲裁机构是服务者,这是仲裁的基本定律.CAS等仲裁机构对裁决的形式,以及不可避免地对裁决的实体执行审查,涉嫌对自身法律地位的僭越.机构审查裁决得到司法机关的正面支持,并在实践中有利于提升裁决品质,积极回应当事人的期望,坚持有节制的审查原则,特别有助于矫正体育仲裁个性所致的内在问题.机构审查裁决不是危机,而是反思和变革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契机.应将仲裁机构从服务者的传统定位调整为仲裁的消极担保者,据此既能回应现实,又能为机构审查裁决的职能变迁提供正当依据.我国拟议中的体育仲裁机构也当如此定位,有理、有利、有节地实施裁决审查等机制.  相似文献   

8.
周青山 《体育科学》2012,32(10):85-91
国际体育仲裁院在伦敦举办的第30届奥运会上设立了临时仲裁庭,负责仲裁与奥运会相关的体育纠纷,仲裁庭共仲裁了11件案件,主要为参赛资格纠纷案件和比赛结果纠纷案件,没有因为奥运会期间兴奋剂检测而引起的纠纷提交仲裁.运用文献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简要介绍了这些案件,总结和归纳了这些仲裁实践对体育法和体育仲裁的发展和挑战.研究认为,相关奥运会仲裁裁决存在着冲突,可通过修改仲裁规则等方式保障仲裁裁决的一致性,临时仲裁庭的管辖权必须符合时间要求和与奥运会的关联性要求,仲裁裁决执行应该充分利用国际奥委会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9.
北京奥运会仲裁裁决述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的:通过对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体育仲裁院临时仲裁分院(AHD)所仲裁的案例进行介绍和评述,使读者更进一步了解奥运会体育争议的仲裁机制.方法:从探讨北京奥运会临时仲裁中的法律理论问题入手,采用列举的方式,对AHD裁决的案例进行分类,然后按照类别分别予以介绍并进行综合评述.结果:第29届奥运会上,AHD共受理9起案件,分别涉及参赛资格、裁判处罚程序和比赛结果争议.从最后的裁决可以看出,在法律适用以及裁决的结果方面基本上遵守了国际体育仲裁院以往判例的精神.  相似文献   

10.
通过分析奥运会特别仲裁管辖权裁决的相关规则和案例,结合对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权理论内涵和发展趋势的解读,认为,奥运会特别仲裁机构管辖权裁决的效力尚不具有应然的准终局性,但在实践中已形成在对事、对人、对时方面的诸多成熟规则,只要加以完善,有可能事实上在CAS框架内实现管辖权自裁决定的终局效果.为此,应加强仲裁主体对管辖权的主动审查职权,提高管辖权裁决在法理上的一致性,在管辖权的自由裁量空间内应注重对运动员和体育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CAS奥运会特别仲裁管辖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在体育运动高度职业化和商业化的今天,仲裁是一种快速高效的解决奥运会体育纠纷的不错选择,其中有关CAS奥运会特别仲裁管辖权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很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从CAS奥运会特别仲裁的立法和仲裁实践看,仲裁庭对管辖权问题持审慎而严肃的态度。从其管辖依据的演变看,CAS奥运会特别仲裁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仲裁。争议事项的当事人可能以不同于一般国际仲裁的事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都能在CAS的框架内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2.
国际体育仲裁院在里约奥运会上首次设立了反兴奋剂特别仲裁庭。此举为国际体育仲裁院建立专门反兴奋剂奥运会体育仲裁制度开创了先河,在奥运会体育仲裁史上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可预示奥运会体育仲裁的发展方向。基于对反兴奋剂特别仲裁庭的仲裁规则、裁决案件和设立动因的分析,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此探析奥运会体育仲裁的发展方向及该机制对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启示。  相似文献   

13.
奥运会特别仲裁机制司法化趋势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体育领域的特殊仲裁制度,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机制在很多方面已经脱离了传统商事仲裁的一般属性,并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一些类似于司法机制的特征.这些特征在奥运会特别仲裁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尤其在2008年第29届奥运会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一趋势对于奥运会法律制度乃至国际体育法制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其对传统仲裁制度某些根本属性的颠覆和背离,也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同时,这种发展趋势也会对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整个体育体制的发展产生相应影响.  相似文献   

14.
从雅典展望北京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雅典奥运会已经落下帷幕。本届奥运会取得很大的成功。我国要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雅典的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本文作者从以下4个方面来论述:荣归故里,崛起中华,冷静反思,展望北京。作者最后认为,中国人有信心也有能力办好北京奥运会,一定会比雅典更好。  相似文献   

15.
国际体育仲裁院普通仲裁制度浅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黄世席 《体育与科学》2005,26(6):16-19,24
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包括普通仲裁、上诉仲裁以及奥运会特别仲裁三种形式,其中普通仲裁是最解决国际体育争议的一种主要形式,对其进行的研究包括普通仲裁的管辖权、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随着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以及北京奥运会的即将召开,我们应加大对国际体育仲裁制度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我国体育院校的互动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法对北京奥运会与我国体育院校的互动发展进行了探讨。北京奥运会为体育院校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体育院校也会对北京奥运会作出贡献。体育院校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培养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人才和各类服务人才,服务科技奥运,传播奥运文化。  相似文献   

17.
张春良 《体育科学》2007,27(9):86-91
《奥林匹克宪章》第74条建构出奥运会赛事争议的消解框架,该方案的核心特征是国际体育仲裁院的独家管辖与裁断。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奥运会赛事争议具有垄断性、强制性、透明性、悬浮性、极速性和竞技性,此类特征造就了奥运会仲裁机制的非常风格,同时,也对承办国法制环境带来冲击。如何应对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对中国法制可能造成的影响,缔约、协调与礼让似乎是北京别无选择,但并非不是上佳选择的对治方案。  相似文献   

18.
2008年奥运会选择北京是历史必然,奥运会在中国举办为中国更快地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同时,为中国体育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而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崇德尚礼,重视理想人格的塑造,坚持健身祛病的体育功能,对发扬奥林匹克精神具有重要借鉴意义。2008年北京奥运会,西方体育文化与东方文化在此交汇、碰撞,必将给中国体育文化带来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9.
中国奥运军团在雅典奥运会的金牌榜上以32枚金牌的优异成绩占据了次席的位置,并首次超越俄罗斯。然而,中国奥运军团在雅典奥运会的真正位置,与其他竞技体育强国的距离,以及第29届奥运会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战略都将成为我们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以中国奥运军团在雅典奥运会取得的成绩参考近4届奥运会的得分分布状况及比较分析其他体育强国的实力,力求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奥运排名有一个清醒的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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