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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现代体育的蓬勃发展似乎与兴奋剂的蔓延呈正相关关系,2016年全球体育界的两件大事即为里约奥运会的举行和俄罗斯兴奋剂事件的持续发酵。虽然目前对于俄罗斯兴奋剂事件尚无定论,但加强对兴奋剂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早已是共识,其中,对兴奋剂纠纷解决机制的改良实为重要一环。国际体育仲裁院体系下反兴奋剂部门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兴奋剂管控体系的固化模式。针对ADD兴奋剂纠纷一审仲裁机构的定位,ADD仲裁规则》在制度设计上予以了细化,同时强化了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双元追求,扩充了程序扶助制度以保障弱势当事人之正当权益。虽然《ADD仲裁规则》依然对严格责任规则采固守之态,但我国可辅以比例原则予以妥适适用。在制度构建上,我国应突破兴奋剂仲裁程序的固有路径,从多维度保障运动员的正当权益,以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  相似文献   

2.
2019年1月1日,国际体育仲裁院新设立了兴奋剂仲裁部门,并正式开始运作。该机构是顺应世界体育领域反兴奋剂机制改革的产物,根据国际体育组织授权,其可以行使从兴奋剂违规认定到处罚的全部权力。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专门制定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仲裁规则》,作为兴奋剂仲裁庭的程序规则,该规则考虑了兴奋剂纠纷的特点,设置了一些特殊仲裁制度,比如建立有专门的仲裁员名册,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庭类型,重视专家证人作用,公开开庭,仲裁裁决书强制性公开。仲裁程序优化了国际体育兴奋剂违规处理流程,但本质上并没有扩充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权力。中国应该积极研究国际体育仲裁院兴奋剂判例,应对这一改革。  相似文献   

3.
本文试图以国际体育仲裁实践为视角,对反兴奋剂处罚的归责原则作一浅略分析。  相似文献   

4.
比例原则是兴奋剂违规处罚中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都应当遵守该原则.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对兴奋剂违规行为的处罚必须与有关事实(当事人过错程度及具体案情等)成比例,否则会导致司法介入问题.法学专家意见、体育仲裁院裁决以及瑞士联邦法院判决表明:尽管根据比例原则所实施的处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有侵犯当事人基本权益的嫌疑,但却是体育运动公共利益及兴奋剂规制的全球统一所必须的,比例原则的适用并不侵犯相关当事人所享有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5.
体育纠纷司法介入之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体育纠纷的司法介入,它确切指司法机关为体育纠纷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包括司法机关对体育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处理。体育纠纷司法介入的思路:一方面,要为体育纠纷的司法救济提供权利基础;另一方面,要为司法救济提供程序基础和具体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司法介入体育纠纷在我国具有现实需要和实际的可行性,应当通过立法和具体的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推动体育纠纷司法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体育纪律处罚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勇 《体育科学》2007,27(4):84-94
采用调查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对体育纪律处罚进行研究。通过分析体育的特点和体育组织的特点,指出在体育纪律处罚中要正视体育的特殊性与法律的一般要求。对体育纪律处罚的各要素和相互间关系加以分析,提炼出体育纪律处罚机制。提出在体育纪律处罚的规则创设、处罚实施和救济3个环节中既维护项目的健康发展,又保护相对人权利应采取的措施:利益各方要直接或间接参与规则制定,公平分配各方权利义务,规则严谨合法;处罚实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法行使体育纪律处罚权;为相对人提供必要的救济手段。对我国体育纪律处罚现状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我国体育纪律处罚存在下列问题:未形成良好的自治模式;未形成纪律处罚法制化的氛围;缺乏程序保障;自设内部程序最高效力而外部救济缺失。为了完善我国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应增加相对人对规则创设的参与;统一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完善程序保障制度,实现“最低程度公正”;增加法律专业人士对处罚的参与,提高立法技术,改善执法素质,逐步完善规则;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确立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述了瑞士联邦法院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一般规定,从撤销或维持CAS裁决的案例等方面,论述了从瑞士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对CAS的影响。以中国、美国、德国等的案例为例,论述了《纽约公约》缔约国对CAS之裁决的司法审查概况。许多CAS仲裁员有丰富的学术背景并接受了较多的仲裁任命。但是,我国乃至亚洲的仲裁员在CAS仲裁员中的比例极低,这是我国体育界和法律界都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CAS要考虑的平衡仲裁员的地域分布问题。"公共政策"没有明确的定义,使得对相关案例裁决的结果难以准确预判。《纽约公约》缔约国众多,难以统一法律规定。作为对CAS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最频繁的国家,瑞士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进行更明确的定义。基于反兴奋剂的严格责任原则,一些无辜的运动员受到了处罚。对于运动员特别是职业运动员来说,这无疑将影响到他们的生计。国际反兴奋剂机构、CAS和包括瑞士在内的国家立法机关都应该考虑改进严格责任规则,严惩兴奋剂事件中的肇事者,豁免对无辜受害者的处罚。  相似文献   

8.
论述了瑞士联邦法院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一般规定,从撤销或维持CAS裁决的案例等方面,论述了从瑞士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对CAS的影响。以中国、美国、德国等的案例为例,论述了《纽约公约》缔约国对CAS之裁决的司法审查概况。许多CAS仲裁员有丰富的学术背景并接受了较多的仲裁任命。但是,我国乃至亚洲的仲裁员在CAS仲裁员中的比例极低,这是我国体育界和法律界都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CAS要考虑的平衡仲裁员的地域分布问题。"公共政策"没有明确的定义,使得对相关案例裁决的结果难以准确预判。《纽约公约》缔约国众多,难以统一法律规定。作为对CAS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最频繁的国家,瑞士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进行更明确的定义。基于反兴奋剂的严格责任原则,一些无辜的运动员受到了处罚。对于运动员特别是职业运动员来说,这无疑将影响到他们的生计。国际反兴奋剂机构、CAS和包括瑞士在内的国家立法机关都应该考虑改进严格责任规则,严惩兴奋剂事件中的肇事者,豁免对无辜受害者的处罚。  相似文献   

9.
国际体育仲裁院最近推翻了对中国柔道运动员佟文的兴奋剂禁赛处罚,这是中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仲裁中第一次胜诉。该案明确了程序 规则的含义,强调了程序权利的重要性,明确了程序瑕疵的弥补方法,肯定了体育仲裁中禁反言原则的适用。它启示中国体育界人士应重视兴奋 剂检验程序中的程序正义,对运动员的法律救助要制度化,建立运动员法律救助资金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国际体育仲裁机制。但本裁决在裁决理 由上应做更详细的说明。  相似文献   

10.
社会团体内部纠纷救济程序,法院本不应对其干预,但因为程序正义内涵的模糊性使法院有介入社团内部事务的可能性。为了保持社团的自主性,社会团体开始采用司法形式主义防止法院干预,这在各国的兴奋剂纠纷救济程序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随着司法形式主义的发展,现有的兴奋剂纠纷救济程序似乎也不能满足程序正义的要求。在判断某一程序是否应该增加到社会团体内部纠纷救济程序中时,应该分析该案中所涉及的各方的利益,采取"利益平衡的分析方法",因此我国应对包括兴奋剂纠纷在内的社会团体内部纠纷救济程序按照此方法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以加强对社团成员的程序保护。  相似文献   

11.
郑文迪  姜熙 《体育科研》2021,42(6):41-49
“WADA诉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案”作为史无前例的“史诗级”案件,值得深入研究。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对该案进行了系统性分析,研究发现,“WADA诉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案”在仲裁庭组成、仲裁庭审查权行使、签约后果性质、运动员权利保护、比例原则、集体惩罚等方面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同时,该案也暴露出体育仲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庭的审查程度及审查内容等。最后,结合案件情况与反兴奋剂领域现状,提出该案对未来完善兴奋剂治理体系和签约方合规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分析《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确定的反兴奋剂制度关于严格责任原则,兴奋剂违规的后果对运动员权利的影响,兴奋剂违规处理程序中运动员程序权利的保护效果等问题,认为严格责任原则、禁赛处罚制度与一般法律原则并不冲突,对运动员的权利给予了足够保护,但在违规处理程序上有待改进,可考虑给予运动员更充分的程序权利。  相似文献   

13.
以国际足联为例证,通过对国际体育组织罚则的规范实证分析,结合具体的处罚案例,分析了国际体育组织处罚权的行使程序及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制度。国际体育组织行使处罚权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议和决定程序,还包括临时措施、紧急程序以及扩大处罚效力至全球范围等特殊程序。国际体育组织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向内部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的内部权利救济和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起仲裁的外部权利救济。国际体育组织在其处罚的程序设置上,借鉴了国家行政处罚和诉讼的一般程序设计,具有一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我国单项体育协会应了解并遵守国际体育组织的处罚规则,充分利用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机制,借鉴国际体育组织处罚程序机制的有益经验,完善罚则,设置公平、合理的处罚程序,注重对处罚相对人的权利保障,确立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4.
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典型例证与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熙 《体育学刊》2012,(3):30-36
以体育法治全球化何以可能着手,对反兴奋剂法治的全球化和国际体育仲裁实践两个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典型例证进行考察,并针对两者进行法理分析。研究认为世界反兴奋剂法治和国际体育仲裁实践直接推动了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发展;体育法治全球化将催生全球体育法治体系,这一体系已经演变成一种新的全球法律治理模式,并将为其它领域的国际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提供重要的范例。  相似文献   

15.
唐锃 《体育科研》2022,(4):29-36
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第27.6条首次明确《禁用清单国际标准》(《禁用清单》)“从旧兼从轻”原则,该条文类似于法条竞合中的特殊规定。《禁用清单》“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成文化兼顾反兴奋剂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经验的积累,不仅能有效缓和严格责任原则的严厉程度,还能强化裁决先例的指引作用。基于该原则的本质要求,若缺乏禁用物质代谢周期的科学知识,就应合理调整反兴奋剂组织与运动员之间的证明责任;为排除原则适用的模糊性,应对其时间要件进行目的性扩大解释;此外,禁用物质地位与处罚条件的有利变更,也应当包含于原则的对象范围内。  相似文献   

16.
刘畅 《体育科研》2017,(5):1-7,21
兴奋剂违规行为的认定以及确定违规行为后的处罚与刑法中的定罪以及处罚有高度的类似性,反兴奋剂规则的运作过程也借鉴了刑法的若干基本原则。在兴奋剂违规行为的认定阶段,参考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及无罪推定原则;在兴奋剂违规行为确定后的处罚阶段,比附了刑法的罪刑相当原则以及累犯加重原则。当代刑法基本原则的宗旨更加倾向于保护刑事被告人,而反兴奋剂实践的趋势却是加重对运动员的处罚。这表明反兴奋剂实践从严处罚的发展趋势与当代刑法基本原则所体现的保护人权的精神相悖,“严打”兴奋剂违规行为的合理性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7.
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该原则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我国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缺乏中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保证,且其本身过于绝对,再加上我国现行体育社团内部解决机制因受体育行政权的制约而缺乏独立性。故应当确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有限自治原则,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章程、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法院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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