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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希克斯分析法对森林碳汇生态补偿进行理论分析,利用四川省诺华川西南林业碳汇、社区和生物多样性造林项目区参与农户的调查数据,以“放牧地-碳汇林地”土地用途转变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为基础,结合农户受偿意愿,运用机会成本法和意愿调查法测算森林碳汇生态补偿额度范围,运用Tobit模型分析农户森林碳汇生态补偿受偿额度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被调查农户均具有森林碳汇生态补偿受偿意愿,受偿额度在1758元/(亩?年)到2025元/(亩?年)之间。受教育年限、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参与碳汇造林地面积、牲畜减少量、家庭距最近集市距离、村集体经济状况等对农户受偿额度影响显著。研究对政府制定森林碳汇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生态扶贫等具有一定借鉴。  相似文献   

2.
以希克斯分析法对森林碳汇生态补偿进行理论分析,利用四川省诺华川西南林业碳汇、社区和生物多样性造林项目区参与农户的调查数据,以"放牧地-碳汇林地"土地用途转变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为基础,结合农户受偿意愿,运用机会成本法和意愿调查法测算森林碳汇生态补偿额度范围,运用Tobit模型分析农户森林碳汇生态补偿受偿额度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被调查农户均具有森林碳汇生态补偿受偿意愿,受偿额度在1 758元/(hm2·年)到2 025元/(hm2·年)之间;受教育年限、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参与碳汇造林地面积、牲畜减少量、家庭距最近集市距离、村集体经济状况等对农户受偿额度影响显著。研究对政府制定森林碳汇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生态扶贫等具有一定参考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软科学》2019,(12):121-126
基于希克斯需求理论,以大汶河流域实地走访调研的微观数据为基础,采用双边界二分选择式条件价值评估法估计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农户的生态补偿受偿意愿,并运用双边界Tobit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受偿意愿的因素及边际效应的差异性。研究表明:(1)流域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分别为1511.18元/年·户和961.71元/年·户,所需得到的生态补偿标准取值区间分别为1511.18元/年·户至1675.36元/年·户和961.71元/年·户至1113.10元/年·户;(2)两类主体功能区中愿意接受生态补偿的农户对于受偿方式的选择差异不大;(3)性别对禁止开发区农户的受偿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对限制开发区农户影响不显著;家庭年收入水平、禁限开发区生态治理的必要性、对生态补偿政策了解程度、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心理预期对两类主体功能区农户的受偿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对流域生态的满意度、禁限规划对收入的减损程度、水环境产权意识对两类主体功能区农户的受偿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最后,基于研究结论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蔡银莺  余亮亮 《资源科学》2014,36(8):1660-1669
重点开发区域农户参与农田保护性耕作的机会成本极大,农田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刻不容缓。本文以武汉市为实证,从保护性耕作的视角入手,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探讨了重点开发区域农田生态补偿农户受偿额度,在此基础上,通过Tobit回归模型检验影响农户受偿意愿的相关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随着化肥、农药的减少比例从10%增加到50%,农户的受偿额度分别由4 687.50元/(hm2·a)、4 750.05元/(hm2·a)增加到7 720.65元/(hm2·a)、10 227.30元/(hm2·a),且在同等减少比例下,农户对农药减少的受偿额度要大于化肥减少的受偿额度;2性别、距离城镇远近、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期望指数对农户减少化肥施用受偿意愿有正向显著影响,而年龄和家庭整体劳动能力有负向显著影响。村集体经济状况、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期望指数对农户减少农药施用受偿意愿有正向显著影响,而家庭年现金收入有负向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5.
土地利用变化可引致区域生态过程的改变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本文以1997年~2007年鄱阳湖区居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和三产结构的变化为依据,对鄱阳湖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功能变化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受偿意愿与经济补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围绕生态环境保育政策的实施,对1997年~2000年,2000年~2005年两个不同阶段的土地利用格局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土地利用的改变对鄱阳湖地区土地利用功能产生影响,而土地利用功能变化不仅从宏观上影响鄱阳湖区的产业结构,而且从微观上影响鄱阳湖区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和数量,从而影响了该地区的经济可持续性.研究证实了生态补偿是鄱阳湖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功能变化后农民经济可持续性保障的重要政策选择.对此作了进一步研究:首先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界定出核心利益相关者、次核心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其次,分析"退田还湖"政策实施后农户的受偿意愿以及地方政府的生态补偿分担率,选取鄱阳湖区其中3个县作为典型区域,调查农户对土地利用变化后经济损失的受偿意愿,结果显示每户农民的受偿意愿在(13762~15525)元/hm2之间,整个鄱阳湖区域农民受偿意愿在(57.0~64.5)×108元之间;3个行政区(南昌、九江和上饶)的生态补偿分担率依次为73.0%、17.3%、9.7%.此项研究对该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意义,同时可为同类型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6.
土地利用功能变化与利益相关者受偿意愿及经济补偿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土地利用变化可引致区域生态过程的改变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本文以1997年~2007年鄱阳湖区居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和三产结构的变化为依据,对鄱阳湖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功能变化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受偿意愿与经济补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围绕生态环境保育政策的实施,对1997年~2000年,2000年~2005年两个不同阶段的土地利用格局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土地利用的改变对鄱阳湖地区土地利用功能产生影响,而土地利用功能变化不仅从宏观上影响鄱阳湖区的产业结构,而且从微观上影响鄱阳湖区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和数量,从而影响了该地区的经济可持续性。研究证实了生态补偿是鄱阳湖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功能变化后农民经济可持续性保障的重要政策选择。对此作了进一步研究:首先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界定出核心利益相关者、次核心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其次,分析“退田还湖”政策实施后农户的受偿意愿以及地方政府的生态补偿分担率,选取鄱阳湖区其中3个县作为典型区域,调查农户对土地利用变化后经济损失的受偿意愿,结果显示每户农民的受偿意愿在(1 3762~1 5525)元/hm2之间,整个鄱阳湖区域农民受偿意愿在(57.0~64.5)×108元之间;3个行政区(南昌、九江和上饶)的生态补偿分担率依次为73.0%、17.3%、9.7%。此项研究对该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意义,同时可为同类型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7.
了解湿地保护区农户生态补偿政策偏好有助于湿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本研究选取陕西汉中朱鹮保护区300份有效农户数据,采用选择实验法分析农户对不同湿地生态补偿方案的偏好及受偿意愿。研究结果表明:(1)补偿政策设计对于农户参与意愿影响显著,其中方案实施年限、土地参与比例、农药减少比例的影响为负,补偿额度的影响为正;(2)年龄、受教育程度、保护认知、居住在保护区内、家庭人口数和人均年收入显著影响农户对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属性的偏好,年龄对农户参与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为负,其他个体特征的影响为正;(3)在补偿标准制定方面,湿地周边农户年受偿意愿的均值为608.56元/hm~2,若延长1年的实施期,需要额外对每公顷土地补偿8.09元;若土地参与比例增加1%,需要额外对每公顷土地补偿58.00元;若农户减少10%的农药使用量,需要额外对每公顷土地补偿45.91元。中国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既要考虑到不同设计对于农户的影响,也要考虑到农户的人口特征,实行动态富有弹性的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8.
刘雪林  甄霖 《资源科学》2007,29(4):103-108
本文以黄土高原泾河流域为例,通过对位于流域上游固原市的两个村落利益相关者问卷调查,研究其对生态服务产品消费状况和受偿意愿。借助SPSS软件,分析影响农户生态系统服务消费和生态受偿意愿的因素。结果表明,农户及其饲养家畜对有限的生态系统服务的消费并没有满足其营养需求,消费量受家庭人口、粮食作物面积、退耕地面积和养殖规模影响;受偿意愿与退耕地面积、养羊数量、收入水平密切相关。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通过改变农户种养格局和收入间接影响了家庭消费和生态受偿意愿。基于条件价值法的理论,对该区农户因保护水源地而损失的经济利益和放弃利用的水资源价值做出初步估算。  相似文献   

9.
在厘清生态补偿对受偿区技术创新非线性影响作用机理的基础上,基于我国首个跨省流域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试点—安徽新安江流域2010—2018年7个区县的经验证据,运用面板门槛模型研究该地区生态补偿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生态补偿对该地区技术创新影响作用具有显著的单一门槛效应,呈非线性的"U"型曲线特征,即当生态补偿整体资金投入额小于一定数额即门槛值时,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对技术创新具有抑制作用,一旦跨越门槛之后则对技术创新呈现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政府应注重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连续性以促进受偿区技术创新,努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相似文献   

10.
许志华  卢静暄  曾贤刚 《资源科学》2021,43(5):1025-1037
受偿意愿和支付意愿的差异性导致条件价值评估法有所争议。本文基于前景理论参考点与厌恶损失构建效用函数,对受偿和支付意愿差异性的心理来源进行理论模型构建与分析,并在青岛市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构建胶州湾围填海造地3项差异化情景进行实证研究,为加强条件价值评估法调查结果的实践应用性提供参考。结果表明:①个体参考点偏离增大时,受偿和支付意愿的差异性增大;个体厌恶损失程度越高,表现出的受偿和支付意愿差异性越强。但两者在影响机理上有所差异,参考点通过正向影响受偿意愿,而厌恶损失通过负向影响支付意愿导致受偿和支付意愿间的差异性增大。②内在动机、融合动机以及教育程度均对支付意愿表现出显著正向影响,并且与受偿和支付意愿之间的差异性表现出显著负相关关系。③政府信任度与收入虽与支付意愿呈现出显著正相关关系,但并未对受偿和支付意愿之间的差异性表现出显著影响。研究揭示了影响受偿和支付意愿之间差异性的重要因素,有助于提高条件价值评估法运用的科学性与可靠性,为推进国内该领域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丁振民  姚顺波 《资源科学》2019,41(12):2182-2192
本文以环境正义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土地利用转移几率比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之间的函数关系,以解决小尺度下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缺失无法进行生态补偿测算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①本文设计的区域生态补偿理论模型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尺度下社会经济数据缺失导致区域生态补偿无法进行测算的问题;并且该模型划分的湖北省生态补偿区与生态受偿区分别与重点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空间格局保持一致,验证了小尺度下区域生态补偿理论模型的可靠性。②湖北省整体生态环境水平存在恶化的趋势。2000—2015年湖北省生态补偿乡镇数量和总金额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而生态受偿乡镇数量和总金额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2015年湖北省乡镇生态补偿总额为17.25亿元,生态受偿总金额为29.54亿元,相比2000年分别增长了19.96%、-6.99%;另外,生态补偿与生态受偿空间格局基本保持不变,但局部地区略有变动。本文设计的生态补偿理论模型可以为小尺度下空间生态失衡提供解决思路与方案。  相似文献   

12.
唐建  沈田华  彭珏 《资源科学》2013,35(1):207-215
评价耕地生态价值有利于了解耕地生态外部性大小,为政府制订合理的耕地补偿政策提供依据,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文以重庆市为例,采用双边界二分式CVM法的Logistic模型,从城镇居民的支付意愿和农民的受偿意愿两个角度评价耕地生态价值.研究结果显示:①按5%的折现率计算,在WTP和WTA法下重庆耕地生态总价值分别为876亿元和2132亿元;②耕地资源具有重大的生态价值;③城镇总体支付意愿和农民总体受偿意愿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情况下政府应采取农业补贴等形式解决耕地生态外部性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为探讨农户效用最大化条件下有效激励农户主动参与休耕的补偿标准,以效用理论为指导,依托河北省293户样本,构建农户受偿意愿的效用函数测定休耕补偿标准,并通过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检验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① 通过多角度的验证,农户意愿视角下测定的休耕补偿标准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合理性;② 休耕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显示,参数估计结果为7677.60元/hm2,非参数估计结果为9962.40元/hm2;③ 回归分析表明在河北整村推进实施休耕的背景下,农户的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对受偿意愿的影响被削弱,生产特征和农户对休耕补偿政策的认知成为主要影响因素,农户生产特征中投入产出比过高是农户选择休耕的根本动因。基于上述结论,建议适当提高现行休耕补偿标准,休耕政策的推行应尊重农户意愿,并积极探索农民增收渠道以降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本研究从农户意愿的角度出发探讨休耕补偿标准,是耕地休耕理论研究的新尝试,以期为完善休耕经济补偿机制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14.
何可  张俊飚  田云 《资源科学》2013,35(3):627-637
本文利用湖北省农村地区的调查数据,运用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农户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差异性.研究表明:①73.4%的农户愿意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所带来的生态效益付费;②影响农户支付意愿的关键因素按贡献度大小排序依次为性别、对环境的依赖程度、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有益于人体健康的价值认同、农业收入所占比、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有益于农村发展的价值认同、农业经济规模、对环境状况的评价和环境知识了解程度;③不同性别、不同农业收入所占比、不同环境知识、不同心理感知等限定条件下,影响农户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因素具有异质性:男性更加注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对于农业收入所占比“一般”的农户,文化程度是影响其支付意愿的关键因素,但这种影响受环境知识水平限制;对环境状况评价“较好”的农户更为重视对现有环境的维护.  相似文献   

15.
为探讨农户效用最大化条件下有效激励农户主动参与休耕的补偿标准,以效用理论为指导,依托河北省293户样本,构建农户受偿意愿的效用函数测定休耕补偿标准,并通过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检验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①通过多角度的验证,农户意愿视角下测定的休耕补偿标准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合理性;②休耕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显示,参数估计结果为7677.60元/hm~2,非参数估计结果为9962.40元/hm2;③回归分析表明在河北整村推进实施休耕的背景下,农户的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对受偿意愿的影响被削弱,生产特征和农户对休耕补偿政策的认知成为主要影响因素,农户生产特征中投入产出比过高是农户选择休耕的根本动因。基于上述结论,建议适当提高现行休耕补偿标准,休耕政策的推行应尊重农户意愿,并积极探索农民增收渠道以降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本研究从农户意愿的角度出发探讨休耕补偿标准,是耕地休耕理论研究的新尝试,以期为完善休耕经济补偿机制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16.
生态补偿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激励手段,农户是否愿意参与生态补偿项目,不仅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绩效,更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可持续性。本文以甘肃省的张掖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为研究区,基于农户调查资料,采用二元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了社会资本对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①临夏州社会网络指数最高(1.624),张掖市次之(1.328),甘南州最低(1.196);临夏州规范指数最高(2.345),甘南州次之(2.300),张掖市最低(1.635);张掖市信任指数最高(2.532),甘南州次之(2.487),临夏州最低(1.716);②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最高,其次是临夏回族自治州,最低的是张掖;③农户社会资本的网络、规范、信任维度均对生态补偿参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④农户受教育程度、收入和劳动力数量每提高1个单位,参与生态补偿的概率分别提高4.098、2.395、1.307个单位;但户主年龄、农户拥有的草地、耕地面积每提高1个单位,参与生态补偿的概率将分别降低1.017、2.022、2.281 个单位。  相似文献   

17.
金华江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郑海霞  张陆彪  涂勤 《资源科学》2010,32(4):761-767
流域环境服务的提供者和与同一环境服务的使用者或受益者在空间上的分离,以及生态补差机制的缺位使生态系统管理者没有通过经济激励去改善环境管理,从而导致环境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低下.本文利用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评估金华江流域居民环境服务的支付意愿,并利用Ordered Probit模型和Binary Probit模型分别分析了最大支付意愿及其支付方式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金华江流域的居民中有78.4%的居民家庭具有支付愿意,平均最大支付意愿E(WTP)为24.87元/(户·月),年平均最大支付意愿为298.46元/(户·年).最大支付意愿与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环境相对经济的重要性对最大支付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了解生态保护概念的受访者平均最大支付意愿并不高于那些不了解的人,这反映了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与行为偏差和"搭便车"侥幸心理.受教育程度与环境相对经济的重要性越高,则选择交生态补偿税的概率也越高;性别、年龄、是否经历过污染灾害与最大支付意愿对人们支付意愿补偿方式的选择都没有显著的影响.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必须促进上下游农户和居民、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到流域管理和决策中,实现流域环境共建和利益共享,在此基础上构建流域生态补偿体系.  相似文献   

18.
彭山桂  孙昊  王健  张勇 《资源科学》2021,43(7):1440-1453
测度、刻画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的农户互动影响有利于深入理解宅基地退出补偿的形成机理,对于科学地制定政策,推动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计量模型对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的农户互动影响进行测度,利用提名法构建反映农户互动影响关系的社会网络,分析农户个体的中心性及其驱动因素,刻画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特征,进而从“人本”视角提出相应的政策启示。研究发现:①农户间的互动影响是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形成机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一个农户“邻居”的宅基地退出受偿意愿价格变化1%,将会导致该农户的宅基地退出受偿意愿价格同向变动0.218%~0.421%;②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讨论网中农户的入度中心性、出度中心性存在明显差异,反映出不同农户施加影响与接受影响的水平呈现出明显差别;③农户中心性的形成机制中,个人收入并不是一个显著因素,而职业声望与受教育程度这两个与身份、声望相关联的因素则是显著因素。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推进的过程中,可以考虑按照分类推进的思路,运用农户的互动影响,更好地促进政策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申津羽  王煜琪  赵正 《资源科学》2021,43(11):2289-2302
明确公众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因素对提高水环境治理绩效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2051份公众问卷,运用双栏模型和解释结构模型考察了公众城市水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参与程度的影响因素,探究了公众参与意愿的内在发生机制。结果表明:①北上广三地74.3%的公众有城市水环境治理参与愿意,平均意愿支付水平为12.29元/年;②公众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的意愿和程度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其中公众月均可支配收入、前往城市水环境的频率与在城市水环境内停留时间、城市水环境景观和娱乐价值认知以及城市水环境整体生态状况感知对公众参与程度有显著影响;③公众参与意愿的内在发生机制是深层根源因素(公众受教育程度、年龄和居住地距最近的城市水环境距离),通过影响中层间接因素(城市水环境整体生态状况感知以及城市水环境生态价值认知),进而影响直接驱动因素公众环境责任意识,最终影响公众城市水环境治理参与意愿。提出了加大水环境治理宣传力度,制定公众参与治理奖励政策以及完善公众与政府信息交流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20.
《软科学》2018,(6)
运用IAD延伸模型,对居民以基础水价提升作为浑河流域生态补偿方式的接受意愿进行研究,并利用ELES模型探析居民基础水价提升幅度的承受能力以确定其承受范围。结果表明:74.6%居民愿意通过基础水价提升方式对浑河流域上游进行补偿;居民对基础水价提升作为补偿方式的接受意愿受个体及家庭特征、外部环境、现状评价与认知等多维度变量综合影响;居民对流域补偿的承受范围为基础水价提升幅度不超过0.18元/m~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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