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公司不仅要为股东盈利,而且要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正确处理公司营利性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是界定公司社会责任含义的关键。由于在我国,该问题研究起步较晚,许多公司不会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所能带来的发展机会与获得的潜在利益,故不能较好的履行职责。因此国家应该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3.
4.
梁燕婷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4):15-18
公司成立前合同的签订是顺利成立公司必不可少的前提,对于此合同责任承担的不同界定会直接影响到各方的交易利益与交易风险,从而影响其参与投资或交易的信心。这就要求我国在立法时要细致全面,对公司成立前合同划分不同的类别,对每一类别的合同效力与责任承担分别界定。平衡公司、发起人以及合同相对方各方的利益,制定出以保护主体营利性行为为目的的不同于民法的特别的商事规则。 相似文献
5.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9,(3)
体育竞技具有独特的魅力,作为现代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大型体育竞赛活动伴随着风险性,在体育竞赛中人身伤害难以完全的避免,而对于各种非运动员本人的因素而导致的损害行为,其责任的界定问题成为关键。对于大型体育竞赛中人身伤害事故的性质界定、各方主体承担的责任、采用何种原则界定各方的责任成为社会广泛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随着公司社会责任实践的蓬勃发展,我国《公司法》最终肯定了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并将其纳入第5条规定,这是我国立法对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的一大进步。但是第5条作为原则性条款仅仅是宣示一种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并未对公司社会责任作具体的界定。公司社会责任应当纳入法律的范畴,对于公司企业责任的法律化,需建立以法律为主导的公司内部治理体制和外部激励体制,同时要注重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的限制,防止法律对其的过度干涉。 相似文献
7.
8.
9.
平台私主体的营利性质极易引发道德风险,对其苛以信用责任能够有效解决平台面临的两难选择。在社会信用立法即将出台的当下,推动政府引导下的平台信用责任的主动承担,从个体、平台经营者、平台生态圈主体三个维度界定平台企业信用责任,有利于实现平台企业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的协同共治,促进我国平台信用体系乃至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陈秋明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2):44-48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已被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纳,我国也应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因为公司已具备了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实力,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公司自身的成长,更因为公司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观念层面要营造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制度层面要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设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