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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假球”对公共财产安全法益的侵害及其该当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假球"对社会的最大危害,不在于行为人收受了多少贿赂、是否参与了赌球;而在于打假球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利益、国家形象和社会文化。因此,在评价假球时,不能只关注行为人获取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而应更多的关注他们打假球的行为对公共财产安全法益的危害和对国家、社会利益的侵犯,及其该当性。对打假球的行为,由于观众买票在前、行为人做球在后,一般不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不宜定诈骗罪;但是,它具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该当性。  相似文献   

2.
本文根据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着重分析黑哨问题的产生原因,并提出综合治理的思考,供大家商榷。1.“黑哨”问题“黑哨”问题是指裁判员在比赛中出现严重的错判、漏判等行为。根据心理学的意识理论,可将“黑哨”问题分为两大类,即有意识的故意行为和无意识的随意行为。(1)有意识的故意行为有意识的故意行为是指裁判员在比赛中有意出现错判、漏判行为。(2)无意识的随意行为无意识的随意行为,就是指在比赛中,裁判员的错判、漏判等行为不是主观上的故意行为。2.“黑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黑哨”问题的产生是社会方面、心理方面…  相似文献   

3.
足坛"黑哨"刑法定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归纳我国刑法学界对足坛"黑哨"刑法定性的3种代表性意见,即无罪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说;受贿罪说。对"黑哨"进行刑法分析,认为:基于中国足协的特殊地位,由其指派的裁判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从"黑哨"的行为特征看,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当由司法机关介入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充分发挥刑法的惩治、威慑作用,以便有效地治理"黑哨"现象。  相似文献   

4.
“黑哨”现已成为体育界最为敏感且非常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通过文献资料与逻辑分析法,探讨篮球黑哨现象的危害性,界定篮球裁判员黑哨行为的操作性定义并分析篮球裁判员黑哨现象的行为特征.在此基础上,对篮球裁判员黑哨行为的形成原因及其遏制措施进行了探讨,旨在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篮球裁判员的黑哨行为,促进我国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5.
能控制球的人员赌球和赌庄控制球,是典型的赌博诈骗。在该类案件中,行为人赌球的目的,已不再是利用比赛的偶然性获取营利,而是想通过改变赌局偶然性的方式直接骗取他人财物;行为人主要侵犯的不是赌博罪所保护的社会管理秩序法益,也不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所保护的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法益,而是刑法分则第五章所保护的他人财产法益;同时,该类案件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诈骗罪定性处理。案件中的行贿、受贿,不过是行为人实施诈骗的手段行为或内部分赃行为,一般不需单独评价。  相似文献   

6.
委托—代理关系下职业联赛裁判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用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对职业联赛中职业体育协会与裁判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分析,指出,“黑哨”是裁判员作为代理人道德风险的一种表现;决定裁判员“黑哨”行为的主要因素有:“黑哨”收益、裁判员执法津贴、“黑哨”行为被发现和惩处的概率、“黑哨”行为被惩处后的收入等。预防和避免裁判员道德风险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此,应提高裁判员执法津贴;加强监督,加大对违规裁判员的惩罚力度;推进裁判职业化;实行裁判员年薪制;建立裁判员职业声誉评价体制和机制;加强对裁判员的精神激励。  相似文献   

7.
关于"黑哨"成因的经济理性思考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李仪  吴海乐 《体育学刊》2002,9(5):26-27
从经济学视角对“黑哨”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揭示了权力是“黑哨”现象产生的充要条件,供需市场的存在是“黑哨”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而成本、收益、查处的可能性以及处罚力度等因素则是裁判员作为理性经济人最终决定是否实施“黑哨”行为的决策因素。  相似文献   

8.
“黑哨”行为是指裁判员在体育比赛执法过程中故意不遵行竞赛规则、规程和裁判法、违背体育精神和执业道德,违反体育法律法规条例章程的规定而作出不公正判罚的行为。导致“黑哨”行为的原因多样,但其与受贿不存在必然联系,与“受贿”行为存在本质区别。“黑哨”行为是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比赛各直接利益相关方均产生消极影响和不利后果;破坏了国家公平公正的裁判员制度;损害了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依据其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不同程度,“黑哨”行为应当受到行业内部纪律处罚或体育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联赛采取商业化运作模式,各职业联赛的不同参与者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义务的履行以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民事责任为保障.体育裁判员执哨,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体育裁判员执"黑哨",既是对权利的侵害也是对义务的不正确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体育领域中,人们非常关注足球“黑哨”问题,现已被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确认为商业犯罪,依照刑法第163条,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进行定罪处罚。为提高人们的体育意识,联系足球“黑哨”犯罪性质、动机和缘由,进行理念探讨,以提高现代大学生的竞争意识,推动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  相似文献   

11.
“建老百姓身边场地”问题的政府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善居住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城市居民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中,政府要时时刻刻想着人民,要尽可能为人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有利条件,我国政府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并发挥主体作用。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督执法,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统筹安排,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贯彻《宪法》和《体育法》的基本精神,体现国家的意志,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是执法的主体,也是被监督的主要对象。  相似文献   

12.
为了研究如何保障我国职业体育联赛和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从法制的角度,阐述了依法治体,健全职业体育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应对职业体育联赛的管理者,管理行为,俱乐部和裁判队伍进行规范和约束,建议尽快制定专门的职业体育法律或法规。  相似文献   

13.
“AA”制自助游户外运动逐渐风靡的同时也带来居高不下的事故发生率,遇难者家属往往会诉诸法律要求活动发起人及同行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由此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术界的激烈争论.如何判断事故责任,公平合理地解决此类事故的纠纷,成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此类户外运动开展的重要问题.从法律视角梳理“AA”制自助游户外运动的事故争议,理清责任归属的有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全球体育法治实践的深入,Lex Sportiva作为一种正在形成的法律秩序为“全球法”理论提供新证据.就学界对Lex Sportiva归属何种法律体系的争论进行梳理,排除Lex Sportiva属于“国家法”和“国际法”的可能,并论述“习惯法”理论对于分析Lex Sportiva的局限性.认为:应将Lex Sportiva视为“全球体育法”及“全球法”理论新的例证.  相似文献   

15.
李道芳 《体育科研》2009,30(1):36-40
《国际奥委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注册人员博客指南》需要结合中国现行法律规范和《主办城市合同》来理解和适用。奥运会期间博客侵权行为可从侵害人格权、侵害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隐形市场行为来认定,而奥运会博客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按照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来处理。处理奥运会博客侵权问题需平衡各方利益,运用法律、行政指导和行业自律等综合手段来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16.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在认识到我国体育法治的价值功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度契合的基础上,分析现行体育法治在理念、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而思考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体育法治,指出推进我国体育法治化的进程,必须从努力完善我国体育法律法规体系,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着手,进一步树立体育法治观念,加大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大体育执法力度,利用好北京奥运会举办及其影响的契机,完善体育法治体系,从而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论国际奥委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管理机构,一般认为它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的、非赢利的组织。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准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奥林匹克宪章》已经具有习惯国际法性质,国际奥委会能独立参与国际关系,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8.
反兴奋剂的法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反兴奋剂司法中,“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取舍中,优先维护程序正义;“公平与效率”出现矛盾时,效率先于公平;“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则分别适于“定罪”和“量型”;面对“行为能力是否具备”,目前是“对象一律”的策略,以后应立法加以改进。反兴奋剂执法中法律救济贯彻正义、公平理念,彰显人文关怀。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是反兴奋剂法理实践的自觉前移,彰显教育先于惩治、预防重于惩治的人文精神。我国应完善正式教育体系,将教育对象从运动员、管理人员扩大到各类社会人员,尤其是体育专业学生及其生源。反兴奋剂斗争是“体育精神与负面人性的博弈”,而科技的发展给新类型和新品种兴奋剂出现带来可能,因而反兴奋剂具有复杂性、长期性。  相似文献   

19.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管理机构,一般认为它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的、非赢利的组织。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准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奥林匹克宪章》已经具有习惯国际法性质,国际奥委会能独立参与国际关系,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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