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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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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体育自治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且对我国无任何影响,我国司法实践中许多曾经的自治堡垒已逐渐被司法攻破,在"举国体制"下,依靠体育自治来实现竞技体育纠纷公正解决,无疑是痴人说梦或掩耳盗铃,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方是该类纠纷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下,探讨我国法院能否处理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合同争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仔细分析晚近的司法实践,无论是《体育法》第33条的现行法规定,还是《国际足联章程》《中国足协章程》等体育组织制定的规则,抑或当事人同意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定,都不妨碍民事法院对此类争议行使管辖权。然而,考虑到体育行业以及体育争端解决的特殊性,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仍存在受案范围以及法律适用上的不足,影响审判的效果。基于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先进经验,我国应建立专门审理竞技体育纠纷的体育仲裁机构以解决足球劳动合同争议,既要实现司法处理的终局性,又要避免对体育自治的过分干预。  相似文献   

3.
通过探究"体育自治原则"的本意,得出我国"体育自治原则"因中立救济制度的缺失被异化的结论.行政诉讼的救济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一难题,在目前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和司法判例对体育协会内部行为进行司法规制.但是最终解决矛盾的途径则在于进行体育仲裁的相关立法,建立以独立体育仲裁为核心的体育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体育纠纷司法介入和行业自治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以我国法律条文和法学原理为理论基础,通过考察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过程中发生的体育纠纷的内外部救济,运用文献资料法、法理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体育纠纷的行业自治和司法介入进行了辨析和探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体育纠纷行业内部自治的不足,体育纠纷司法介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对体育纠纷行业自治与司法介入的辨证分析。  相似文献   

5.
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该原则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我国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缺乏中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保证,且其本身过于绝对,再加上我国现行体育社团内部解决机制因受体育行政权的制约而缺乏独立性。故应当确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有限自治原则,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章程、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法院来实现。  相似文献   

6.
体育纠纷的复杂性与现行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对于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要求十分迫切。在民主宪政的大背景下,司法介入体育纠纷势在必行。文章在分析体育纠纷特点与司法介入障碍的基础上讨论司法介入的基本路径与策略选择,试图通过构建体育协会行业自治与司法介入良性互动的关系模式来完善我国体育纠纷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7.
浅析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难度及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司法介入体育自治问题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基础性阐述,并分析了这一理论在体育自治领域的适用可能。进而,对司法不得介入的理由和司法得以介入的理由分别进行了初步论证,既从反面分析了国内现阶段的相关立法缺陷和机制冲突,也从正面阐述了在国内法治发展和国际趋势推动的前提下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8.
国外司法介入体育争议之综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介绍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瑞士等国家司法机关介入体育争议的方法、性质、原则等情况。认为:国外司法机关的审查通常限制在程序性问题,如裁决的做出是否遵守了公平、正当程序等原则,而且必须是在用尽了体育组织的内部救济后才可以将有关争议提交法院进行审查。面对我国日益增多的体育争议,建议引入司法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9.
国际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体育组织自治解决争端的重要方式,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在解决与体育有关的争端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保障体育仲裁裁决公正的必要手段,主要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及承认与执行裁决两种形式。考察实践可见,国内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充分尊重体育仲裁裁决,限制司法审查的事项和内容,这一趋势充分体现了体育行业的自治特性。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的完善,尚需在司法介入与体育自治之间寻求平衡。通过司法审查,推动体育自治规则法律化的进程,增强体育争端解决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0.
王小红 《湖北体育科技》2009,28(6):625-626,640
研究目的:对我国运动员注册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我国运动员注册管理的主体是单项体育协会而不是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单项体育协会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混淆的做法违反了《体育法》的规定。运动员注册管理行为的性质属于协会自治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运动员注册管理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而不是行政争议,运动员注册管理争议应当保留司法最终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既顺应国际体育仲裁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具有职权主义与独立运行双向并行、效率取向与公正取向动态平衡、体育自治与司法介入有机统一、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等亮点。但是,我国体育仲裁也存在仲裁独立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仲裁范围有待进一步澄清,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国际体育仲裁的协调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缺憾。为推动我国体育仲裁制度更好落地实施,需要进一步确保体育仲裁的独立性,明确复合型体育纠纷的管辖适用,厘清“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其他纠纷”的条款含义,完善体育仲裁与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国内法院救济机制的衔接,明确与国际体育仲裁的管辖划分以及特定争议能否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体育与科学》2016,(5):24-28
体育规范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国家政策体系、政党规范体系和政策、社会规范体系四大体系构成。在体育规范适用过程中,体育自治和国家司法干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保留司法和仲裁两个途径,有益于体育纠纷的解决。体育自治是有限的,国家司法介入可以更好地保护体育自治。体育自治规则之间同样存在效力位阶,不应该相互冲突,这要结合具体的运动项目和类型来做判断。为了应对体育自治规则全球化进程,中国应该大力培养熟悉国际体育规则的法律人才,并加入到国际规则制定中去。体育规范体系纳入了有关体育问题的所有规范,与原有的体育法体系或体育行业法体系相比,更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  相似文献   

13.
体育事业作为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和扶植。体育协会在特定体育领域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体育协会作为群众性组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自治性,这也是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但是世界各国政府对体育协会都进行管理和控制。欧盟作为体育协会制度发展较完善的区域,其各成员国政府对待体育协会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对体育协会的干预过多,影响了体育协会作用的发挥。研究欧盟体育协会自治与政府干预的关系有助于在修改《体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时借鉴欧盟的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处理体育协会自治与政府的关系,实现体育协会功能发挥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4.
体育自治原则的法理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自治的实质足一种行业协会自治.目前体育自治原则在有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依循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形成路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与国家体育总局的关系,从应然角度揭示其社会地位与法律地位.并以此为出发点,阐释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在适用体育自治原则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因为未能从自治权的不同来源上分清自治权的不同法律性质,进而导致在处理自治事务时模糊了各种小同的体育法律关系;并将不同法律性质的自治权均按纯正自治权适用.将不同体育法律关系都看作体育规则与业务管理关系.因而导致内部自治权失去外部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监督.基于以上诠释,就体育自治的各种不足分别提出改进意见和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欧洲体育运动争议解决机制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洲体育运动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体育争议解决机制也对其他体育运动争议的解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解决欧洲体育运动争议的组织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的体育组织,解决方法主要有仲裁、调解和诉讼等.在一定程度上法院可以介入体育争议,但需要考虑纯粹性体育运动争议的可审查问题以及仲裁不干涉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后脱钩时代,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坚持依法自治不仅是"依法治体"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脱钩改革有效落实的基本保证。针对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存在的自治权性质界定不统一、非营利性属性规定不明确、体育行政权力异化、内部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的法治困境,从实体和程序上两方面来保障实现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自治的法治化,以便真正实现单项协会的实体化,具体提出了单项协会自治主体性质的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非营利性标准的明晰界定等措施。  相似文献   

17.
体育纠纷司法介入之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体育纠纷的司法介入,它确切指司法机关为体育纠纷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包括司法机关对体育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处理。体育纠纷司法介入的思路:一方面,要为体育纠纷的司法救济提供权利基础;另一方面,要为司法救济提供程序基础和具体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司法介入体育纠纷在我国具有现实需要和实际的可行性,应当通过立法和具体的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推动体育纠纷司法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国际体育仲裁院特别仲裁处(CAS AHD)在雅加达亚运会期间仲裁了3起案件。特别仲裁处仲裁庭通过合理运用解释方法填补了《亚奥理事会章程》中争议解决规则的漏洞,对仲裁庭自身管辖范围进行扩大,保障了未取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和国家(地区)体育协会的诉权。但仲裁裁决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有缺陷的争议解决规则。这种有缺陷的规则不符合奥林匹克运动追求善治的趋势,应参考其他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进行修改。第三方体育仲裁机构通过发挥准司法能动性,能够帮助完善体育自治。  相似文献   

19.
健全司法介入,促进竞技体育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竞技体育的市场化、产业化,竞技体育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体育规则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竞技体育领域需要司法介入。司法介入竞技体育领域包括理论法规、观念意识、执行程序三个层次。司法介入的时机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司法介入有群众举报、体育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主动审查三个途径。  相似文献   

20.
文章简要介绍了体育自治的理论背景和实践情况,以及体育纠纷对司法介入的排除。首先对体育自治作了初步的定义,并从规则自治、组织自治和纠纷自治三方面对目前体育自治在中西方国家的现状作了一些分析,对体育自治的基本要素进行了归纳。其次,通过对国内体育自治立法滞后的原因分析和国外体育自治立法的介绍,将国内外体育自治的立法状况作了比较。第三,通过分析近年来国内出现的具代表性的体育案例,结合国际权威体育组织的有关章程,总结了体育自治对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影响,并详细介绍了国内体育纠纷解决的现状和国外体育纠纷解决的惯例及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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