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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欧洲体育运动争议解决机制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洲体育运动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体育争议解决机制也对其他体育运动争议的解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解决欧洲体育运动争议的组织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的体育组织,解决方法主要有仲裁、调解和诉讼等.在一定程度上法院可以介入体育争议,但需要考虑纯粹性体育运动争议的可审查问题以及仲裁不干涉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健全司法介入,促进竞技体育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竞技体育的市场化、产业化,竞技体育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体育规则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竞技体育领域需要司法介入。司法介入竞技体育领域包括理论法规、观念意识、执行程序三个层次。司法介入的时机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司法介入有群众举报、体育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主动审查三个途径。  相似文献   

3.
随着体育运动产业化的发展,缤纷复杂的体育争议与日俱增,赛场体育裁判判罚的争议也层出不穷,而裁判判罚的争议与体育裁判行使自由裁量权息息相关.运用法理学研究方法,结合体育的特殊性,在现有体育法规则体系下,提出规制赛场体育裁判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原则,即裁判比例原则、均衡竞争原则和正当行为原则.一方面,以具体原则的适用弥补裁判规则的不足和缺陷;另一方面,该基本原则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CAS“赛场裁判不予审查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体育纠纷司法介入之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体育纠纷的司法介入,它确切指司法机关为体育纠纷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包括司法机关对体育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处理。体育纠纷司法介入的思路:一方面,要为体育纠纷的司法救济提供权利基础;另一方面,要为司法救济提供程序基础和具体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司法介入体育纠纷在我国具有现实需要和实际的可行性,应当通过立法和具体的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推动体育纠纷司法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仲裁庭是裁决者,仲裁机构是服务者,这是仲裁的基本定律.CAS等仲裁机构对裁决的形式,以及不可避免地对裁决的实体执行审查,涉嫌对自身法律地位的僭越.机构审查裁决得到司法机关的正面支持,并在实践中有利于提升裁决品质,积极回应当事人的期望,坚持有节制的审查原则,特别有助于矫正体育仲裁个性所致的内在问题.机构审查裁决不是危机,而是反思和变革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契机.应将仲裁机构从服务者的传统定位调整为仲裁的消极担保者,据此既能回应现实,又能为机构审查裁决的职能变迁提供正当依据.我国拟议中的体育仲裁机构也当如此定位,有理、有利、有节地实施裁决审查等机制.  相似文献   

6.
《体育与科学》2015,(5):39-46
司法介入体育争议并不必然影响体育自治的实现。对我国法院自1999年来16年间的裁判文书分析证明,在行政诉讼领域,体育自治一直得到坚守,法院尚未受理过以体育协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在民事诉讼领域,不同法院对司法介入体育争议的态度不同:以体育协会为被告的名誉权侵权纠纷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但在劳动争议案由和合同违约案由中,法院介入的情况在不断增加,体育自治呈现消解状态。在刑事诉讼领域,法院的司法管辖是绝对的,不存在体育自治。在我国体育自治配套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司法良性介入体育争议不但不是自治的黄昏,反而有助于体育自治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国际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体育组织自治解决争端的重要方式,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在解决与体育有关的争端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保障体育仲裁裁决公正的必要手段,主要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及承认与执行裁决两种形式。考察实践可见,国内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充分尊重体育仲裁裁决,限制司法审查的事项和内容,这一趋势充分体现了体育行业的自治特性。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的完善,尚需在司法介入与体育自治之间寻求平衡。通过司法审查,推动体育自治规则法律化的进程,增强体育争端解决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8.
1.国内外竞技体育仲裁制度的研究现状对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研究的一些主要观点有:“我国目前还没有如《体育法》上所要求独立设立的体育仲裁机构,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应该与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中心及单项体协无直接隶属关系,而现行所谓的体育仲裁机构都隶属于单项体协,与体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中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到目前为止,体育争议基本上由体育部门内部解决,排除司法介入”;“体育仲裁的高速范围有体育活动中的人身权争议、体育活动中的合同争议、体育活动中的财产权益归属争议、侵犯体育机构自主树敌非体育性机构的自主权…  相似文献   

9.
郑文迪  姜熙 《体育科研》2021,42(6):41-49
“WADA诉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案”作为史无前例的“史诗级”案件,值得深入研究。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对该案进行了系统性分析,研究发现,“WADA诉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案”在仲裁庭组成、仲裁庭审查权行使、签约后果性质、运动员权利保护、比例原则、集体惩罚等方面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同时,该案也暴露出体育仲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庭的审查程度及审查内容等。最后,结合案件情况与反兴奋剂领域现状,提出该案对未来完善兴奋剂治理体系和签约方合规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承认与执行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样,国际体育仲裁裁决也可能需要它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纽约公约>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外国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但由于当事人身份地位及争议性质等的特殊性,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又具有不同于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特点.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体育仲裁裁决(包括北京奥运会仲裁裁决)尚面临诸如商事保留、体育管理和体育纪律处罚争议不可仲裁解决等法律障碍,须从立法上消除这些障碍.  相似文献   

11.
体育纠纷的复杂性与现行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对于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要求十分迫切。在民主宪政的大背景下,司法介入体育纠纷势在必行。文章在分析体育纠纷特点与司法介入障碍的基础上讨论司法介入的基本路径与策略选择,试图通过构建体育协会行业自治与司法介入良性互动的关系模式来完善我国体育纠纷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该原则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我国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缺乏中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保证,且其本身过于绝对,再加上我国现行体育社团内部解决机制因受体育行政权的制约而缺乏独立性。故应当确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有限自治原则,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章程、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法院来实现。  相似文献   

13.
正当程序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体育组织自治的必然要求。国际足联内部司法程序构建中,道德委员会行使司法调查与裁决职能,内部设置"两院一体"的架构体系,并有明确的管辖权利与程序步骤。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道德委员会诉讼程序与正规司法程序有很多冲突,具体如:不符合正当程序"听证"与"理由说明"核心要素的要求;违反"当事人参与平等"、"法官中立"、"公开透明"、"终局安定"等程序原则。通过对国际足联司法程序正当性的审视,为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司法程序的构建与运作提供了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14.
徐翔 《体育科研》2020,(3):82-88
公平责任原则和自甘风险原则在处理民事侵权纠纷中是一对矛盾体,无论是在司法实务还是理论探讨中经常是争议的焦点。尤其在体育伤害纠纷中当双方都无主观故意的情况下产生伤害后,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还是自甘风险原则,是国内外争论已久的话题。通过对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探讨在社会普及度较高的羽毛球双打运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的相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和自甘风险原则适用的合理与否,验证公平责任原则在该类运动伤害中适用的合理性。提出:应尽快完善和明确自甘风险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和地位,以便更好地在处理全民健身类体育活动伤害纠纷中对公平责任原则和自甘风险原则的援引,实现依法治体。  相似文献   

15.
在体育竞技的反兴奋剂处罚归责原则问题上,各国际体育联合会、国内体育行会甚至同一实体在不同案件中的实践并不一致.而统一并坚持体育仲裁院采用的严格责任原则已成为反兴奋剂处罚归责原则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与趋势,它不仅能更好地维护体育竞技的公正性,同时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相似文献   

16.
肖浩 《体育学刊》2007,14(5):118-121
目前国内体育劳资纠纷救济途径有内部裁决、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其中立性、专业性、滞后性等造成了当下体育劳资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通过对运用运动员协会来促进其行业协会内部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强调在各个全国性单项体育行业协会中设立运动员协会来促进和完善体育劳资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17.
职业足球俱乐部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运用法学理论分析了职业足球俱乐部间“纠纷”的典型案例。指出了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关于纠纷解决规定的缺陷,如设立诉讼委员会无依据、剥夺成员的诉权、中国足球协会自己当法官等。提出应建立、健全符合公正和效益价值的程序机制,即完善中国足球协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尽快建立体育仲裁机构、重视体育调解等。  相似文献   

18.
新媒体转播体育赛事带给观众观看体育赛事新体验同时,也面临着新媒体侵权现象频发,侵权纠纷增多等诸多问题,由于国内外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规定不太明确,体育赛事新媒体侵权的司法判决也不尽统一。主要采用逻辑思维法及案例分析法将体育赛事转播权和体育赛事节目分开讨论,分析了国内外法律、司法判决和专家学者对体育赛事转播权和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认定。研究认为: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分析应该根据体育赛事项目类型具体分析,对抗性体育赛事项目纳入商品化权保护,艺术性体育赛事纳入著作权保护;体育赛事节目依据独创性高低具有"制品"和"作品"两种观点,体育赛事节目应向体育产业发达的美国看齐,降低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要求,将体育赛事节目视为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权利主体归属于体育赛事组织、协会及联盟,体育赛事节目权利主体归属于获得授权的新媒体转播机构。  相似文献   

19.
我国户外运动法律规制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充分考量户外运动适用法律的现状,分析认为,在既遵循户外运动风险承责惯例和风险自负的公序良俗,又符合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准绳和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应借鉴发达国家在处理体育运动案件中适用的自冒风险原则,从法律角度对其适用户外运动的条件进行考究和规制,进而建立我国户外运动的法律规制模式,促进我国户外运动立法,合理规避不应当的风险责任,适当降低户外运动风险致害引发的争执、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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