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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等,对新修订《体育法》进行立法评析,并剖析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立法创新,就新修订《体育法》实施所需进行的重要后续配套立法进行了探索。新修订《体育法》较1995年《体育法》而言,各章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修改。其中体育权利体系的构建、全民健身战略的法定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和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和体育行政执法体系的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的建立、国家体育主权意识的觉醒等都是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立法创新。为全面实施新修订《体育法》,我国还应进行配套性立法,建议尽快制定《职业体育条例》《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让一些制度创新尽快落地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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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仲裁制度是我国体育纠纷解决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法》)修改背景下新增体育仲裁章的立法思路进行梳理。从现行的整个法律体系来看,我国体育仲裁立法主要有直接立法、授权立法和修改法律 3.种立法路径,而对比分析后,发现《体育法》新增体育仲裁章为我国初建体育仲裁制度的最优选择 ;并以此为前提,结合《体育法》的地位是体育基本法,认为作为《体育法》的内在组成部分之一的体育仲裁章,其地位是体育仲裁基本章 ;进而梳理了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建设的立法思路,包括体育仲裁立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路径、立法衔接、立法内容等,并对体育仲裁制度进行了初期设计,以建设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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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总则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体育法>总则是体育法中与其分则、附则相对应的,对于整个体育法具有统率作用的,规定体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根据、法的原则等内容的条文总和.现行体育法总则在法的概念、法的效力、法的适用等方面有所缺失,需要进行法律漏洞补充,体育法应明确界定体育的概念,明确体育法的效力及适用范围;现行体育法在基本原则的设定上,政策宣言性强,指导性不够,我们应借鉴国外体育法的基本原则,考虑国情及社会发展实际,重新构建我国体育法的基本原则.故我国在设计体育法总则时,应遵循法的总则设置的基本思路,其内容应包括立法目的、立法根据、法的概念,法的效力、法的适用范围、体育主管部门以及体育法基本原则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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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育法的称谓、体育法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体育立法与体育司法、体育立法的管理视角与治理视角、体育国家法与国际体育法、体育法研究的理论面向和实践面向、体育界的体育法与法学界的体育法等几对范畴的审视提出了应把体育法的特殊性、体育司法、治理视角的体育立法、跨国体育法和体育法基本理论作为我国未来体育法学研究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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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文献资料法等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国民体育法》的立法、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从而为我国现行《体育法》的修改提供一些借鉴经验。《国民体育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体育专门法,内容涉及青少年须参加体育的义务、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体育社团和体育管理等方面。《国民体育法》重视立法权威、法律条文从定性到定量、保障妇孺的体育权利和体制比较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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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7月上旬,国家体委在秦皇岛基地召开《体育法》起草小组会议,研讨和修改初步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初稿),国家体委领导伍绍祖主任、张彩珍副主任先后参加会议并讲了话,他们强调指出:《体育法》的制定,是体育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国家体委以及有关方面对此十分重视。我国的体育立法工作,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建立健全体育法制问题列入了体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大量法规性文件,体育事业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在国家体委建立了法制机构,为加快体育立法提供了组织保证;全面清理了体育法规,进行了法制工作的基本建设;加强了体育法学理论研究,为建立中国体育法律理论和体系进行努力探索;组织了《体育法》的起草,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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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熙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21,(1):32-38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对日本《体育基本法》的立法情况和立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分析其对中国《体育法》修改的可借鉴之处。研究认为,我国《体育法》应该对体育进行较高的价值定位,并界定清楚所调整的"体育"的概念和含义。《体育法》修改应确认公民体育权利,并要以公民体育权利保护为立法理念的核心,促进全民体育的发展。还应明确法定体育管理体系,确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的权责与义务,增加对基层体育机构和组织建设的立法内容。要考虑到配套法律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使《体育法》及其配套法律和政策能够为新时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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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科学》2019,(6):77-84
采用文献资料法等对《体育法》进行法理分析发现,《体育法》在"学校体育"部分的立法存在学校体育与其他章节在功能与内容上没有呼应关系、权利与义务配置不平衡、义务性规则的效力性不强等法理问题。从法哲学看,这些法理问题归源于《体育法》在"学校体育"立法上没有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没能对立法内容进行合理配置,影响了它们之间的功能发挥;二是没有坚持以权利为导向进行立法,以致使学校体育的立法偏向了义务本位,使《体育法》之"学校体育"章节的立法内容与学校体育的时代发展越来越不相协调。因此,应以权利保障为本位对《体育法》"学校体育"进行修改。这需要从结构上按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进行章节调整,在总则的第1条加入"体育权利"内容以提升体育权利在《体育法》的统领地位,在学校体育部分增设体育权利条款以实现各要素的合理配置,为义务条款增设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监管职责来强化其规范力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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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熙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30(5):400-406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在依法治国背景下,《体育法》修改成为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
任务,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体育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体育法》第33条关于体育纠纷解决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需要重新修改。文章采用文
献资料法、比较法、案例分析等方法就《体育法》修改中增设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必要性、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进行了探讨。研究认为:在新时期我
国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法治建设加速以及新《立法法》施行等新形势下,应该在《体育法》中以单章形式增加对体育纠纷解决的原则性规定。在立法
理念上,《体育法》增加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规定要依据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符合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体育纠纷解决体系接轨、原则
性规定与授权立法相结合。在立法内容上,在体育纠纷解决章节对“体育纠纷”的概念加以界定,明确规定建立体育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建立我国
体育纠纷的仲裁机构、仲裁机制和调解机制,并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相关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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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青山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7,51(11):60-65
行业的发达对传统的法律划分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行业法是以行业为区分标准的新的法律划分方式。传统的对体育法性质的认知存在误区,体育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属于行业法范畴。体育法调整的对象是体育社会关系,它的法律渊源呈现多元化特性,体育法规范则具有复合性,既包括公法规范,也包括私法规范,还包括行业自治规范。对体育法的研究就是体育法学,其研究内容包括相关传统部门法在体育行业适用所产生的特殊性,专门的体育立法,以及体育自治法和裁判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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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不仅服从于体育伦理的价值取向,而且,与体育伦理具有互补性。体育伦理催生体育立法,并改变着体育立法的目的。从体育法的体育伦理法则来看,人本是体育法逻辑起点的体育伦理法则;人道是体育法价值导向的体育伦理法则;人文是体育法运行条件的体育伦理法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体育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重构《体育法》的立法宗旨,增加"以人为本"的目的条款,同时,确立"以人为本"原则、体育自由与公平原则和绿色体育原则,确认公民体育权利,构建权利救济制度;健全体育社团内部处罚程序规则,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合理配置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和确立环保义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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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学的角度对我国体育立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进行了探讨,属于体育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期望对<体育法>的配套立法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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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学的角度对我国体育立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进行了探讨,属于体育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期望对 《体育法》的配套立法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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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熙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22,56(9):45-55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新修订《体育法》“竞技体育”章的条文进行解读,对“竞技体育”章的立法进行评析,就“竞技体育”章实施所需的后续配套立法展开分析。研究发现,新修订《体育法》“竞技体育”章将全面促进新时代中国竞技体育法治的发展。设置单独的“竞技体育”章实现了我国体育立法的延续和创新,确立了国家发展竞技体育的基本定位,明确了国家对竞技体育训练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支持,培养运动员的原则,运动员优待制度、帮扶政策、注册制度,国家队选拔原则等诸多内容,并进一步强调了竞技体育竞赛开展的基本原则和体育竞赛基本管理制度。“竞技体育”章新增的运动员权利保护、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职业体育、赛事组织者权利保护的规定是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立法创新。新修订《体育法》“竞技体育”章的全面实施还应进行配套性立法,建议制定国务院行政法规《职业体育条例》,制定部门规章《体育运动水平等级管理办法》,并对部门规章《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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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对体育自治进行研究,揭示体育自治是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体育自治的发展程度与《体育法》密切相关:在原《体育法》时代,我国体育自治存在制度落后、保障缺位、权利受限等问题,以致难以发挥实际效用。新《体育法》对体育自治进行了针对性的完善,如构建权利本位体系、专章规定体育组织制度、增设体育仲裁制度等,基本形成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理论体系。为使《体育法》更好促进体育自治发展,应在现有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立法衔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及规范体育组织内控制度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