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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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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从历史、体制、理论等几个方面入手探讨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建立的条件,分析体育仲裁制度尚未建立的原因,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尽快出台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2.
我国体育仲裁的基本性质是体育仲裁制度中一个倍受关注的理论问题,它对于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我国的体育仲裁制度中,如果对体育仲裁基本性质定位的偏差,会严重阻碍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发展。文章在分析和研究我国体育仲裁基本性质的意义和本质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中国竞技体育仲裁制度的域外法资源借鉴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借鉴美国体育仲裁制度,根据对体育仲裁制度的定性和我国体育机构管理体制模式的情况,我们认为,建立半独立型和独立型相结合的体育仲裁管理体制模式是可行和合理的,其原因是:(1) 我们在揭示目前我国体育协会仲裁制度局限性或弊端的同时,也看到了行业仲裁的重要性,通过行业仲裁制度,可以更经济、更快速、更灵活地解决体育争议;另一方面,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也是极有必要的.因此,应该调整目前我国依附型的体育仲裁制度,建立半独立型的体育仲裁制度;(2)为了弥补半独立型体育仲裁制度所固有的缺陷,建立独立型的全国性体育仲裁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它从机构设置和程序上保证了仲裁的独立、公正、公平性,以此来解决一些影响大的、案件复杂的体育争议,并尽量避免司法介入,以维持体育裁决的威严性,保持体育竞赛规则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并最终促进体育事业和产业的发展;(3)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业仲裁制度发展来看,建立多元的仲裁制度是很普遍的,如美国体育仲裁制度、"美国证券仲裁制度","加拿大体育仲裁制度"等,可以说,这是行业仲裁制度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因此,从长远来看,建立我国二元的体育仲裁制度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其可行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完善我国体育法规制度、维护体育竞赛秩序和体育纠纷特殊性及举办2008年奥运会等角度出发,说明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从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建立和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思路、我国体育法规制度的建设已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我国《仲裁法》的实施提供了参照模式和理论依据、外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成功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经验四个方面分析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研究   总被引:48,自引:2,他引:46  
对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与基本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在对体育仲裁进行界定和对国外体育仲裁情况进行介绍的基础上 ,对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指出了建立制度的有关原则 ,重点对有关法律依据 ,体育仲裁性质、范围、机构设置、程序和效力以及涉外体育仲裁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法理分析 ,并提出了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建立民间性体育仲裁的制度困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体育仲裁是我国<体育法>等体育法规确定的解决体育纠纷的基本方式,民间性是体育仲裁的基本属性.作为仲裁制度和体育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从这两个制度获得理论和技术支撑,这两个制度本身的缺陷与失调会成为建它体育仲裁制度的障碍.民商事仲裁与行政仲裁的划分及不同立法模式,仲裁法实施中的行政化倾向以及现行行政主导型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均为民间性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设置了诸多障碍.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这些基础制度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意思自治原则是体育仲裁制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在整个体育仲裁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是体育仲裁制度赖于存在的基石。它不仅反映了体育仲裁制度的基本特点,也是体育仲裁制度区别于体育纠纷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运用仲裁法、国际体育仲裁法的基本原理与相关原理,对构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充分发挥体育仲裁的定纷止争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国外体育仲裁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国际体育仲裁院及欧美日等体育强国的体育仲裁制度研究,探讨我国制定体育仲裁条例,建立适合我国自己的体育仲裁机构,明确体育主管部门的裁决、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法院管辖之间的关系.认为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国体育走向国际化、职业化、商业化,减少体育纠纷,稳定体育的秩序,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今国际,体育仲裁正成为最为经济、有效和便捷的体育争端解决方式之一。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是国际上著名的体育仲裁机构。体育仲裁对我国体育事业和仲裁法律制度来讲,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通过借鉴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制度的成功实践,对体育仲裁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进行全面的考察和阐述,旨在使人们更深入地了解国际体育仲裁制度,以便为我国建立体育仲裁制度提供参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0.
体育仲裁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势,使其已成为国际体育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然而,在我国只有立法层面的规定,在事实上尚未建立起真正的体育仲裁制度,目前国内体育争议的解决还处在十分混乱的境地,如何突破这样的局面值得思考。本文旨在从我国体育纠纷独立仲裁现状、立法困境着手,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体育仲裁受案范围的确立标准和基本原则,从而提出关于如何确定我国体育仲裁受案范围的建议,以期能对制度建构的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日本体育仲裁机构的运作经验对我国建设体育仲裁制度具有显著的借鉴作用,为加快我国体育法制化建设,设立适应国际体育发展潮流的体育仲裁制度,通过对日本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及运作进行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详细介绍日本体育仲裁机构运作原则及其具体实务的基础上,探析如何将日本体育仲裁制度建设的合理因素与我国建设中的体育仲裁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服务于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2.
论奥运会体育仲裁程序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国际体育仲裁院有四类仲裁程序规则,奥运会赛事争议由该院垄断管辖并按照特设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整个奥运会体育仲裁程序由《与体育相关的仲裁法典》、《奥林匹克运动仲裁规则》和《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典》第12章等三类规范所构成,其宏观流程可概括为六大环节。深刻理解此类程序规则的一般规律有助于衔接我国法制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并可有效维护我国运动员和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3.
日本在2003年建立了自己的体育仲裁组织日本体育仲裁机构(JSAA)。JSAA制定了自己的章程和仲裁规则,在实践中,JSAA已经受理了几起案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JSAA能够迅速地解决体育纠纷,最大程度地维护运动员的利益。JSAA的制度设计和运作值得我国在建立自己的体育仲裁制度时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4.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行,使得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为中国人民所熟知。事实上,由于国际体育纠纷金字塔式的解决模式,CAS仲裁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体育纠纷解决方式,所以对我国CAS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也渐为人们所关注。但这一问题却终究不能成为热点,原因是CAS仲裁的司法监督具有不同于传统国际商事仲裁的的独有特点,在实践中没有CAS仲裁裁决被推翻的案例,这使得对CAS仲裁司法监督问题的研究在我国遭受质疑,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有意义的,主要是为我国体育仲裁司法监督的构建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5.
体育纠纷的产生是我国职业体育发展中的产物,也是我国职业体育法律法规控制不力的表现。体育仲裁制度解决体育纠纷具有优势,是体育行政法规裁决体育纠纷的有益补充。论文解析了构建职业体育仲裁制度的意义;论述了体育仲裁制度的优势;提出建立体育仲裁制度需要思考的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6.
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制度评述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体育仲裁是解决体育纠纷的有效方式之一。国际奥委会建立的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及体育仲裁院是著名的体育仲裁机构。本文对体育仲裁院的体育仲裁机制的产生历史,体育仲裁院的独立性,体育仲裁院仲裁机构之组成及其职能等问题进行了述评,并分析了体育仲裁院解决体育纠纷存在的优势以及中国对该机构之利用问题。  相似文献   

17.
我国体育仲裁的立法主体及立法依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采用文献资料法,认为国务院有权成为我国体育仲裁的立法主体,这既是由体育仲裁调整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也是由体育仲裁自身特点决定的,而且符合立法第8条的规定.依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我国<体育仲裁条例>可以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起草,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国务院的体育仲裁条例必须与其上位法相一致,其立法依据是:宪法、立法法、仲裁法、体育法及相关民事法律(狭义),并参照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8.
尽管现行奥运会强制性体育仲裁协议模式对解决奥运会体育争议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推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成为国际体育争议解决领域的权威。但是,其强制性对运动员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和对运动员仲裁合意与意思自治的限制,以及对CAS自身瑕疵的异化作用,却使其在不断瓦解体育仲裁本身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成为影响奥运会体育仲裁和CAS正当性的负面因素。因此,通过在最大程度上去除“强制性”,即仅在特例中允许强制体育仲裁的存在,改良当前奥运会体育仲裁模式,便成为维护与巩固CAS和整个奥运会体育仲裁公正性、权威性以及广泛国际影响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美国业余体育仲裁制度的启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黄世席 《体育学刊》2004,11(5):18-21
在美国,仲裁是解决业余体育争议的比较常用的非诉讼解决方法。美国业余体育运动争议仲裁的依据主要有美国泰德斯泰文斯业余体育法、美国奥委会章程以及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规范等。美国仲裁协会仲裁的与业余体育运动有关的争议主要包括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或泛美运动会的参赛资格争议、国内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承认问题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兴奋剂检验问题而引起的争议3种情况。但是仲裁裁决并不总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在国内法院对其提出诉讼。  相似文献   

20.
国际上体育赞助合同纠纷只要满足其行使管辖权的前提条件,即存在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就可以申请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当前赞助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在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体育仲裁法庭受理体育赞助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由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并且未被仲裁法排除适用,可以将体育赞助合同纠纷纳入我国民商事仲裁体制内,为进一步寻求体育纠纷在体育组织外部的法律解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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